008中共阳泉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一、中共阳泉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及市委的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阳泉”“法治阳泉”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3.分析研判和了解掌握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全市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全市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拟订全市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市委和省委政法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地方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6.
掌握分析全市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7.支持和监督市级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市级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全市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和推动全市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统筹推动政治督查和政治轮训。协助市委和市委组织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和市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市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管理阳泉市法学会。

10.完成省委政法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市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引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零”创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加快智能化建设、强化执法司法监督、队伍教育整顿为切入点,加快推进政法工作制度创新、能力提升,加快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阳泉、法治阳泉,为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阳泉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中国共产党阳泉市委政法委员会

 

二、2020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527.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27.21万元。

2019年收入预算756.53万元,比2019年减少229.32万元,减30.31%,减少原因是:减少“雪亮工程”项目建设。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527.21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756.53万元,比2019年减少229.32万元,减少30.31%。减少原因是:减少“雪亮工程”项目建设。

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7.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8.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527.2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4.6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障支出18.4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职工的医疗保险。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43万元。一般行政事务支出149.5万元,用于日常工作的支出。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77.7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项目支出149.5万元,包括法学会办公室工作经费5万元,精准扶贫干部驻村工作经费和生活补贴5.5万元,打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信访工作经费5万元,综合治理专项业务费89万元,综治中心工作经费10万元,国家安全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377.71万元,按经济分类,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17.88万元(含基本工资、津补贴、养老等)、商品服务支出59.23万元(含办公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市委政法委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去年相同,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由公车平台统一安排,单位公车已移交平台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一致。

(二)政府采购信息

      1、政府采购预算

     2020年财政局批复我单位采购预算5.63万元,其中机动车保险0.4万元;办公设备采购2.23万元;印刷服务采购3万元。

2、政府采购计划

2020年本单位暂无采购计划。

3、政府采购结果

2020年本单位暂无采购结果。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59.23万元。2019年为58.35万元。增加0.88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在市委办公大楼,归机关事务局管理。无公务用车。

(五)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财政批复本单位绩效目标的项目有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

2.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度财政预算刚刚批复,目前正在展开对预算的绩效管理工作。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本单位没有相关内容):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五、2020年预算信息公开表(见附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