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与地方金融科
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外债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管理工作,承担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委托贷款管理工作。参与项目申报及资金的管理考核,监督检查贷(赠)款项目资金的使用。承办地方金融机构财务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履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职责。拟定地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财务预算制度,监督地方国有金融机构贯彻执行财政财务政策制度。对地方国有金融机构的财务预决算报告、国有资产报告及其它重要财务事项进行监管。建立健全地方金融机构绩效考核和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承担普惠金融类补助资金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等政策性补贴资金管理工作。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财政政策制度执行,以及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政府支出责任、预算和资产管理及项目绩效考核等有关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