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民政局2022年专项资金信息公开

(一)购买阳泉市老年颐养中心养老服务

项目概况:阳泉市老年颐养中心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一直秉承“以老为尊、以爱相随、用心服务”的管理理念,积极做好日常管理和养老服务,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了养老服务规范化水平,获得“全国民政系统群众满意窗口”、“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山西省养老服务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目前入住老人140人,其中失能老人67人,入住率达78%。结合单位实际运行情况,申请养老公益事业定额补贴100万元,用于补助人员经费。

设立依据:根据2014年1月27日《关于对阳泉市老年颐养中心追加经费补贴的请示》(阳民字﹝2014﹞7号)的批示和二类公益事业单位改革及财政部门要求,养老公益事业定额补贴列入市民政局预算。

预算安排:2022年市财政局阳财预〔2022〕22号文件批复购买阳泉市老年颐养中心养老服务经费100万元。

绩效目标:政府购买服务用于养老公益事业定额补贴,维持机构运营,补贴180张床位,2022年床位使用率80%以上,服务老年人约6.5万人次。老人居住满意度达到90%。为老人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

(二)为社区特殊老年人群体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经费

项目概况:将社区80岁以上老人、低保家庭中的60岁以上失能老人、70岁以上独居空巢老人纳入养老服务对象,并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50元标准安排经费,用于购买上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项目。

立项依据:《中共阳泉市委办公室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2020]-7号)和《阳泉市民政局阳泉市财政局关于落实阳泉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阳民字〔2021〕58号)

预算安排:2022年市财政局阳财预[2022]22号文件批复为社区特殊老年人群体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经费144.08万元。

绩效目标:2022年为全市12007名社区80岁以上老人、低保家庭中的60岁以上失能老人、70岁以上独居空巢老人纳入养老服务对象,并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50元标准安排经费,用于购买上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项目。全年服务1.2万人次。

 

(三)老年颐养中心取暖费

设立依据:根据2014年1月27日《关于对阳泉市老年颐养中心追加经费补贴的请示》(阳民字﹝2014﹞7号)的批示及二类公益事业单位改革及财政部门要求,老年颐养中心公用取暖费列入市民政局预算。

预算安排:2022年市财政局阳财预﹝2022﹞22号文件批复老年颐养中心公用取暖费19.95万元。

绩效目标:单位供暖面积9500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4.2元标准,提供5个月供暖,室内温度达到26度,保障老年人正常取暖。

(四)购买殡葬服务

项目概况:用于政府购买殡仪馆服务,为全市人民提供遗体接送,遗体火化(火化约1400具尸体),骨灰寄存,遗体冷藏四项基本殡葬服务。

立项依据:阳价费字[2013]174号、《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阳政办发[2014]72号,《2020年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阳财综[2020]23号)根据二类公益事业单位改革及财政部门要求,购买殡仪馆服务运行经费列入市民政局预算。

预算安排:2022年市财政局阳财预﹝2022﹞22号文件批复购买殡葬服务预算259.08万元。

绩效目标:政府购买服务用于为全市人民提供遗体接送,每年遗体火化(火化约1400具尸体),骨灰寄存(约350具尸体),遗体冷藏(约150具尸体),四项基本殡葬服务,每年需花费259.08万元,持续推行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

(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项目概况:按全市困难残疾人9850人计算,需市财政配套195.03万元。市财政对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16.5元,(66=省级33+市级16.5+县级16.5)9850人×16.5元/月/人×12个月=195.03万元。按全市重度残疾人14340人计算,需市财政配套517.95万元。其中:城市户口6253人,市财政对城市户口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40.25元,(125=省级44.5+市级40.25+县级40.25)6253人×40.25元/月/人×12个月=302.02万元。农村户口8087人,市财政对农村户口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22.25元,(89=省级44.5+市级22.25+县级22.25)8087人×22.25元/月/人×12个月=215.93万元。

立项依据:《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晋民发〔2020〕51号)

预算安排:2022年市财政局阳财预﹝2022﹞22号文件批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专项经费712.98万元。

绩效目标:为全市9850名困难残疾人和14340名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健全完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补贴制度,为两类残疾人基本生活提供保障。

(六)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项目概况:2022年应有2个民办养老机构、1个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符合运营补贴条件。3个机构按照500名老人(其中自理140名、半失能160名、失能200名)测算,140人×1200元/年/人+160人×1800元/年/人+200人×2400元/年/人=93.6万元,共需运营补贴经费93.6万元。

立项依据:《阳泉市民政局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阳民字[2017]97号)、《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民办养老机构相关补助的通知》(晋民发[2019]43号)

预算安排:2022年市财政局阳财预﹝2022﹞22号文件批复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93.6万元。

绩效目标:对全市符合条件(达到运营年限、床均建筑面积、床位数等考核指标)的2家民办养老机构、1个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用于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医疗、康复、文体娱乐等设施设备的购置以及改善入住约500名老年人生活质量。

(七)盂县锦隆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补贴和床位补贴

项目概况:1.运营补贴:建筑面积在800m2以下,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每年5万元,按照市级负担20%、县级负担80%,需市财政配套运营补贴1万元。2.床位补贴:17张床位全部收住失能老人,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市级负担20%、县级负担80%的比例,需市财政配套1.23万元;(17人×60元/月/人×12个月=0.94万元)。

立项依据:《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0]83号)、《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开展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20]34号)、《阳泉市民政局阳泉市财政局关于落实阳泉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阳民字〔2021〕58号)

预算安排:2022年市财政局阳财预﹝2022﹞22号文件批复盂县锦隆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补贴和床位补贴2.23万元。

绩效目标:每年预计给予1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服务老年人17名,落实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政策,支持社区养老发展,使社区老年人受益。

(八)城镇养老幸福工程一次性建设补助

项目概况:2022年,计划建设3个城镇养老幸福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500平米,按照每平米700元的补助标准,市级财政负担50%,需市财政配套157.5万元(4500平米×700元/平米×50%=157.5万元)。

立项依据:《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0]83号)、《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开展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20]34号)、《阳泉市民政局阳泉市财政局关于落实阳泉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阳民字〔2021〕58号)

预算安排:2022年市财政局阳财预﹝2022﹞22号文件批复城镇养老幸福工程一次性建设补助157.5万元。

绩效目标:每年实施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拟建设3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4500平米,按照每平米700元奖补标准,用于一次性建设补助。突出解决好社区居家养老这一民生问题,支持社区养老发展,有效解决社区居家老年人养老问题。

(九)访贫问寒专项经费

项目概况:省领导慰问农村敬老院1家*3万元=3万元,慰问困难户2户*0.2万元=0.4万元;市领导慰问农村敬老院3家*2万元=6万元,慰问困难户10户*0.2万元=2万元,慰问困难敬老院5个*1万元=5万元。共需慰问金11.4万元。采购米面油等慰问品:600份*0.056万元=33.6万元。

立项依据:《中共阳泉市委办公室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春节前省、市领导走访慰问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安排》

预算安排:2022年市财政局阳财预﹝2022﹞22号文件批复访贫问寒专项经费40万元。

绩效目标:“两节”期间对大约600户困难群众、9个敬老院进行走访慰问,关心爱护困难群体,解决“两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

(十)困难群众临时性生活救助

项目概况: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阳泉市民政局阳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及临时性社会救助制度要求,将捐款资金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性生活救助,依据往年救助情况发放救助金60万元。

立项依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阳泉市民政局阳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预算安排:2022年市财政局阳财预﹝2022﹞22号文件批复困难群众临时性生活救助60万元。

绩效目标:依据临时性社会救助制度的要求,依个人申请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生活救助金,2022年救助约180人次,安排60万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一)殡葬惠民

项目概况:免除殡葬服务项目及费用(每人)包括:遗体接送费860元、遗体冷藏费250元、基本火化费450元、骨灰寄存费240元、消毒费10元、租用告别厅50元,骨灰盒360元,共计2220元。全年预计约补助180人,每人平均补助1860元,180*1860=33.48万元。

立项依据:《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阳政办发[2013]52号)

预算安排:2022年市财政局阳财预﹝2022﹞22号文件批复殡葬惠民33.48万元。

绩效目标:全年预计约补助180人,每人平均补助1860元。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树立文明节俭新风尚,减轻困难群众的丧葬负担,推动我市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十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项目概况: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配套资金3183.27万元23326(人)×379.08元(月补差)×12个月=10610.90万元。按4:3:3比例计算,市级需配套:3183.27万元。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配套资金3980.9万元34029(人)×324.96元(月补差)×12个月=13269.68万元。按4:3:3比例计算,市级需配套:3980.90万元。3、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配套资金26.24万元2021年城市特困供养标准为9700元/人/年,按照供养对象159人,市级负担每人1650元,需要配套资金26.24万元。4、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配套资金627.64万元2021年提高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为7200元/人/年,按照分散对象4930人,市级负担每人998元,共计492.01万元;集中供养标准为9600元/人/年,按照集中供养对象822人,市级负担每人1650元,共计135.63万元。总计需要配套资金627.64万元。5、临时救助配套资金141万元为健全和完善我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按照辖区人口141万人,每人按照1元计算,需要141万元。6、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26.62万元按全市200名孤儿(集中供养孤儿60名,社会散居孤儿140名)和26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集中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名,社会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40名)计算,集中供养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0名×0.092万元/月/人×12月=88.32万元;分散供养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80名×0.0084万元/月/人×12月=38.30万元。共需市财政配套孤儿基本生活费126.62万元。7、流浪乞讨救助支出100万元为受助人员提供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返乡救助、教育矫治、临时安置等,全年预计救助350人次,预计生活救助40万元,医疗救助185万元,返乡救助15万元,教育矫治85万元,政策宣传15万元,合计340万元,由市级负担100万元。

立项依据:《阳泉市民政局阳泉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保障标准的通知》(阳民字〔2020〕19号)、《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晋民发[2020]51号)、《阳泉市民政局阳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阳民字〔2019〕41号)、《阳泉市财政局阳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配套资金的通知》(阳财社〔2021〕2号)

预算安排:2022年市财政局阳财预﹝2022﹞22号文件批复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00万元。

绩效目标:保障全市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并逐步提高生活水平,为城保23326人,农保34029人,特困5911人,孤儿460人发放补助资金,流浪乞讨救助350人次,使困难群众得到生活救助,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使其生活的更有尊严,更好地融入社会。同时做好社会兜底工作,保障和提升困难群众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十三)救助人员生活费

项目概况:阳泉市救助管理站宗旨是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生活救助、为受助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食物,改善受助人员的生活条件,该项目主要包括为受助人员提供的食堂伙食费、保障临时工工资。

立项依据:《山西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预算安排:2022年市财政局阳财预﹝2022﹞22号文件批复救助人员生活费18.77万元。

绩效目标:每年为救助人员约300人次提供伙食,保障聘用3名临时工工资,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困境未成年人实行救助,照料生活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