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阳泉市医疗保障部门 专项资金信息公开
一、专项资金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财政补助经费
设立依据:《关于印发<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发[2016]37号文件)、《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阳医保发[2022]28号)。2023年列为阳泉市政府民生项目。
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发[2016]37号文件)、《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阳医保发[2022]28号)
预算安排:2023年市财政局阳财预[2023]23号文件批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财政补助经费5249.8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申报指南:根据2023年实际参保人数及补助标准据实申请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分配结果:根据2023年实际参保人数及补助标准据实申请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预算绩效:为全市80万参保居民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确保保障群体覆盖率≥95%,城乡居民对保障工作的满意度100%,确保城乡居民病有所医、病有所保,提升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参保人员看病就医方便程度,进一步改善民生。
二、专项资金名称: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设立依据: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阳政办发〔2009〕122号)。2023年列为阳泉市政府民生项目。
管理办法:《阳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阳泉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阳医保发〔2019〕45号)
预算安排:2023年市财政局阳财预〔2023〕23号文件批复城乡医疗救助预算资金30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申报指南:以各县医疗救助人数、支出资金占全市的比例并结合各县区工作成效、资金配套、资金结余等因素统筹平衡确定分配额后,直接下拨至各县区财政局。
分配结果:2023年专项资金已分配至各县区。
预算绩效: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各类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慢性病、患大病进行医疗救助,强化医疗救助规范管理,提高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