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按照自理、半失能、失能老人分别为每人每年1200元、1800元和2400元,为2个民办养老机构、1个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经费共计30万元。
立项依据:《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阳政发〔2016〕2号)、《阳泉市民政局 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阳民字〔2017〕97号)
预算安排:2021年市财政局阳财预﹝2021﹞21号文件批复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30万元。
绩效目标:对全市符合条件(达到运营年限、床均建筑面积、床位数等考核指标)的2家民办养老机构、1个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用于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医疗、康复、文体娱乐等设施设备的购置以及改善入住约500名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