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对象、临时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按资金配套比例测算须市级财政配套7703.32万元,考虑财政现状及以前年度预算批复金额,本年度须市财政安排下达720万元。
立项依据:《阳泉市民政局 阳泉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保障标准的通知》(阳民字〔2020〕19号)、《阳泉市民政局 阳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阳民字〔2019〕41号)、《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晋民发〔2018〕69号)
绩效目标:保障全市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并逐步提高生活水平,为城保25340人,农保33974人,特困5901人,孤儿400人发放补助资金,使困难群众得到生活救助,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使其生活的更有尊严,更好地融入社会。同时做好社会兜底工作,保障和提升困难群众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