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镇养老幸福工程一次性建设补助

项目概况:实施城镇养老幸福工程,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500平米以上申报省级项目,省级按照700元/平米奖补,市、县投入不得低于省级奖补资金。

立项依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开展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

预算安排:2021年市财政局阳财预﹝2021﹞21号文件批复城镇养老幸福工程一次性建设补助143.5万元。

绩效目标:实施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拟建设3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4100平米,按照每平米700元奖补标准,用于一次性建设补助。突出解决好社区居家养老这一民生问题,支持社区养老发展,有效解决社区居家老年人养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