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泉市政府债务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工作,不断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规范的举债融资渠道,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建设。

一、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一)债务规模

截止2021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257.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2.35亿元、专项债务125.45亿元。在市本级(不含高新区,下同)与县(区)中,市本级债务余额11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3.33亿元、专项债务64.67亿元;县(区)债务余额13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9.02亿元、专项债务60.78亿元。

截至报告日,全市新举借政府债务57.17亿元,包括新增债券36.85亿元,再融资债券20.32亿元当期偿还10.86亿元,净增加46.31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累计达291.38亿元,增幅13.03%(详见下表)。

阳泉市截至报告日政府债务余额情况表




                                                            单位:亿元

地区

合计

一般债务

专项债务

  全市

291.38

138.32

153.06

   市本级

120.42

56.39

64.03

  县(区)

170.96

81.93

89.03

    平定县

46.8

19.84

26.96

    盂县

41.94

29.82

12.12

    郊区

44.13

23.18

20.95

    城区

11.11

3.32

7.79

    矿区

4.49

3.5

0.99

    高新区

22.49

2.27

20.22

(二)2022年新增债务限额分配情况

2022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债务限额36.8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6.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0.65亿元(原发行26.57亿元,省级调整1.97亿元,结存限额2.11亿元)。

分配方案如下:

市本级新增债务限额5.3亿元,留用比例为14.38%

各县(区)中,平定县新增债务限额10.3亿元;盂县新增债务限额3.5亿元;郊区新增债务限额3.5亿元;城区新增债务限额4.47亿元;矿区新增债务限额0.78亿元;高新区新增债务限额9亿元。

资金投向

全市新增专项债券主要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为棚户区改造)11.99亿元,占比39.12%;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11.5亿元,占比37.52%;社会事业5.63亿元,占比18.37%;农林水利0.65亿元,占比2.12%;交通基础设施0.88亿元,占比2.87%

(四)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我市新增债券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为棚户区改造)、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农林水利、交通基础设施等五大领域。截至报告日,全市新增债券支出33.63亿元,支出进度达91.26%,其中市本级、平定县、盂县、郊区、城区、高新区支出进度较好,依次为86.42%94.17%98.29%71.14%95.53%100%,较好的发挥了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矿区支出进度较差,19.23%,支出进度滞后。

(五)偿还及化解债务情况

截至报告日,全市共偿还法定债务到期本金23.56亿元,其中市本级偿还10.57亿元、县(区)偿还12.99亿元,已将2022年到期本金全部偿付到位(详见下表)。

截至报告日法定债务到期情况表






     单位:亿元

地区

2022年度到期债务

截至报告日到期债务

合计

本金

利息

合计

本金

利息

全市

32.8

23.56

9.24

31.18

23.56

7.62

  市本级

14.68

10.57

4.11

14.19

10.57

3.62

县(区)

18.12

12.99

5.13

16.99

12.99

4.00

   平定县

5.04

3.7

1.34

4.95

3.70

1.25

   盂县

5.7

4.36

1.34

5.37

4.36

1.01

   郊区

5.16

3.74

1.42

4.64

3.74

0.90

   城区

0.72

0.43

0.29

0.66

0.43

0.23

   矿区

0.57

0.44

0.13

0.57

0.44

0.13

  高新区

0.93

0.32

0.61

0.8

0.32

0.48

二、重点债务项目情况

2022年,我市发行30.65亿元专项债券支持53个项目建设。其中:市本级2.2亿元支持4个项目建设、县(区)28.45亿元支持49个项目。截至报告日,全市专项债券支出28.54亿元,支出进度达93.12%。项目详细情况见附表1

支持亿元以上的项目全市共计11个,分别为:市本级1个,桃河中水管网建设工程,2022年安排新增专项债券1亿元;高新区5个,驼岭头村整村异地搬迁城中村改造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山西云峰大数据智能算力中心(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中电阳泉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洪城北路东地块(平坦垴村)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异地建设项目,2022年安排新增专项债券分别为1.74亿元、1.2亿元、1.08亿元、1.9亿元、1.04亿元;平定县3个,冠山镇南关街三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冠山镇西关街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和文化中心建设项目,2022年安排新增专项债券分别为2.07亿元、1.19亿元、1.46亿元;盂县1个,热电联供供热管网铺设及旧供热系统改造项目2022年安排新增专项债券1亿元;城区1个,义井镇义东沟村南苑东区、西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程,2022年安排新增专项债券1.4亿元。

三、债务风险分析

(一)债务风险逐年递增

十四五期间,受可偿债财力不足以及债务规模累积叠加的影响,全市政府债务率逐年增加。2021年,全市政府债务率达164.67%,超120%的风险警戒线;市本级政府债务率256.59%,远超风险警戒线;县(区)总体债务率虽控制在警戒线下,但高新区、平定县、郊区超风险警戒线。预计全市2022年底政府债务率达151.34%,全市、市本级、高新区、平定县、郊区将突破风险警戒线,其余县(区)将控制在警戒线内。

(二)偿债压力极其沉重

根据现有债务余额规模测算,全市2022-2025法定债务本息支出将高达121.46亿元。以2022年全市政府综合财力192.54亿元为基数,年均增长5%2023-2025年全市政府综合财力分别为202.17亿元、212.28亿元、222.89亿元。2023-2025年偿债任务占当年度政府综合财力的15.18%10.76%15.76%,偿债压力较大。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阳泉市2022-2025年偿债情况表




单位:亿元

地区

2022

2023

2024

2025

全市

32.8

30.69

22.85

35.12

市级(含高新区)

15.61

12.1

11.07

16.56

  县(区)

17.19

18.59

11.78

18.56

   平定县

5.04

6.34

3.4

4.31

   盂县

5.7

6.62

4.26

5.78

   郊区

5.16

4.42

2.83

7.55

   城区

0.72

0.41

0.63

0.6

   矿区

0.57

0.8

0.66

0.32

(三)融资平台公司市场能力较低

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效率低,市场化造血功能不足。首先,部分公司作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投资决策上市场反应迟缓、造血能力差;同时,经营业务内容单一,项目盈利能力差,承接项目在建成移交后,没有形成经营性资产,仅依靠政府委托代建的建设项目管理费,解决运行经费和人员工资问题其次,部分公司投资及增资,大部分为不产生未来现金流的市政公益性资产,少部分为债转股,使得公司虽然资产规模较大,但资产结构不合理,资产质量不高,盈利能力弱。再次,部分公司市场化经营人才匮乏,由于包袱重、负债重且没有合适的运作项目及有力的资金支撑,导致转型步履艰。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制度建设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市财政局印发了《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阳财预〔202273号)、《阳泉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管理暂行办法》(阳财预202276号),要求各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推动提升专项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同时,要提高专项债券偿债责任意识,按照既定资金平衡方案归集偿债资金,确保及时偿还到期债务。

(二)严格控制债务增量

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增量,新增债务限额向偿债能力强、风险水平低的县(区)倾斜。同时,深入挖掘公益性项目运营收益潜力,实现举债融资和运营收益的自平衡,减轻政府偿债压力。市本级作为债务高风险地区,留用比例不超全市总额度的50%,额度与上年对比只减不增,举借再融资债券额度不超到期债券本金的60%。通过严控增量,做到全市政府债务规模和增速的有效控制。

(三)坚持限额与项目相适应

分配限额时,综合考虑市本级及各县(区)财力规模、风险水平、项目储备规模、项目质量、项目成熟度等因素,坚持向项目储备规模大、质量好、成熟度高、债务风险水平低、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大的县(区)倾斜,提升债券使用项目集中度,严格执行双库管理,优先安排支持在建项目和前期手续、审批程序完整的成熟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着力发挥政府债券在稳经济、稳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推动高风险地区稳妥降低风险水平。

(四)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债务

财政预算优先安排政府债务到期还本付息资金,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统筹结转结余资金、盘活国有股权等存量资产,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降低债务规模、降低风险水平。同时,积极向省财政厅提出申请将我市纳入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地区的请求。不断推进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组织工作,形成更多可偿债财力,优先落实隐性债务化解规划。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强可偿债

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推动在建新建项目尽快投产见效,通过重点项目的实施带动产业的投入,增强经济发展造血功能,为财政增收蓄足后劲。二是加大税收、非税收入征缴力度,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夯实财政收入基础。三是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加大变现力度,探索建立不涉及国计民生的国有资产有偿转让长效机制,特别是针对市国资委持有的晋控电力股权,研究制定变现办法。

(二)妥善有序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维护政府信誉

在法定债务方面,要做到举借有度、偿债有责,慎重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努力控制市本级法定债务规模。同时,对项目投产达效实现收益,有能力偿债的部门、项目单位没有按时偿还的,列入专项债券申报负面清单。隐性债务方面,坚决落实我市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规划,按照稳妥有序的原则进行化解,多渠道筹资加大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加强隐性债务项目运营管理和收益管理,创新风险防控手段。

(三)抢抓政策窗口期,用足用好各类化债政策

    高度重视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隐性债务问题,平台公司要积极对接相关债权金融机构,针对风险高的、偿债压力大的到期债务,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平等协商,通过银行信贷类产品、基金保险类产品等企业周转便利类金融工具,在不超过化解期限的前提下适当延长债务期限,平滑到期偿债压力,同时将高成本金融产品重组为低成本金融产品,降低债务利息成本,缓释到期风险。

(四)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发改、财政、项目主管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实现政策沟通、信息共享,发改部门要把好审核关,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融资平衡方案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财政部门要管好债券资金,加强资金跟踪管理,监督项目单位规范使用政府债券;项目主管部门要跟踪好项目,及时跟进项目情况,对部分缺乏现金流、存在风险隐患的项目要及时暂停或缓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