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绩效评价报告

主管部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单位:阳泉市各县(区)社会保险中心

委托单位:阳泉市财政局

评价机构:山西诚泽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主 评 人:王羽佳 吕龙飞

2024年10月


2023年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阳泉市委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阳发〔2019〕19号)精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阳财绩〔2024〕14号)要求,山西诚泽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阳泉市财政局委托,于2024年6月至10月对“2023年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绩效评价报告”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立项背景

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并行建立的标准适度、能兜住底、可承受、可持续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参加范围是在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有关部署,阳泉市人民政府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市启动实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阳泉市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实行3年以来,参保缴费人数逐年降低,2021-2023年参保缴费人数依次是15.17万人、12.23万人、11.73万人,降幅达到22.75%,待遇领取人数逐年增加,2021-2023年待遇领取人数依次是10.37万人、10.8万人、11.02万人,增幅为6.27%。2023年阳泉市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15906.48万元,本年收入为9333.01万元,本年支出为3532.47万元,年末结余5800.5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1707.02万元。

(二)项目内容

2023年个人缴纳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人数为8.9万人,政府代缴人数为3.19万人,政府代缴保费人群中,有0.36万人又自行缴费,故2023年共有11.73万人缴纳补充养老保险,2023年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人次数为156.73万人次。

2023年阳泉市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为11.73万人,同比增长-4.12%;发放待遇补贴人数11.02万人,同比增长2.03%。

(三)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保障符合条件的享受待遇人员、困难群体能够按时、足额享受政府补贴;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建立健全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制度的激励机制,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2.项目阶段性目标

根据阳泉市财政局《2024年度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等,经评价组梳理,项目阶段性目标详见表1-1。

表1-1 各项目阶段性目标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完成值

产出

数量指标

参保缴费人数目标

14.86万人

11.73万人

待遇领取人员应补尽补率

100%

100%

困难群体应补尽补率

100%

100%

质量指标

补贴标准合规性

合规

合规

发放对象资金支付准确性

准确

准确

时效指标

待遇发放及时性

每月15日前

部分县区部分月份发放补充养老金时间晚于当月15日。

业务办结及时性

及时

及时

成本指标

基金征收足额率

100%

100%

补贴足额发放率

100%

100%

效益

社会效益

保险业务经办便捷性

便捷

便捷

养老费用负担减轻程度

效果显著

效果一般

政策知晓率

≥90%

79.64%

参保人员变动率

≥-5%

阳泉市变动率为4.10%,其中,平定县变动率超出-5%。

参保人员覆盖增长情况

增长

平定县、盂县2021-2023年增长值为负值。

可持续发展

工作机制可持续

可持续

可持续

基金运行可持续

可持续

可持续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参保人员满意度

≥90%

83.57%

待遇领取人员满意度

≥90%

90.03%

(四)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

2023年阳泉市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各级财政补助预算安排资金4534.3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422.2万元(出口补1422.2万元),市级资金633.56万元(入口补216.84万元,出口补416.7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478.6万元(政府代缴633万元,入口补641.32万元,出口补1204.28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阳泉市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各级财政补助预算安排资金4534.36万元,实际支出4461.65万元,包括省级资金支出1472.22万元,市级缴费补贴266.95万元,市级出口补贴294.44万元,县级政府代缴638.32万元,县级缴费补贴611.95万元,县级出口补贴1177.77万元,预算执行率98.4%。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目的是通过对2023年阳泉市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补助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进行评价,总结经验做法,针对现有补助政策中的问题及不足之处提出合理的建议。并在预算编制、待遇发放、基金监管、财政补贴等方面探寻更符合实际需求的政策建议。最终为阳泉市财政局、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科学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合理安排以后年度财政预算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具体包括:

(1)发现项目实施中在组织实施与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项目实施、改进项目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的建议;

(2)就项目实施是否总体有效或阶段性有效作出判断,就项目实施与促进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待遇政策落实,充分发挥养老基金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作出判断,从而为政策调整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2.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是阳泉市2023年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项目,涉及财政资金4534.36万元。评价范围覆盖全市5个县(区)。

(二)评价指标体系

1.指标体系设计的总体思路

根据阳泉市财政局相关要求,结合“政策导向、注重过程、分县评价、综合分析”的总体评价思路,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最终确定决策类指标权重占比10%,项目过程类指标占比25%,项目产出类指标权重占比30%,项目效益类指标权重占比35%。

2.指标体系

表2-1 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权重)

二级指标(权重)

三级指标

分值

A决策(10)

A1政策制定与完善(2)

A11政策更新情况

2

A21绩效目标合理性

1

A2绩效目标(2)

A22绩效指标明确性

1

A31预算编制科学性

4

A3资金投入(6)

A32资金分配合理性

2

B过程(25)

B1资金管理(20)

B11基金收支偏差率

4

B12资金到位率

3

B13预算执行率

2

B14基金收支合规性

4

B15基金监管有效性

4

B16基金运行管理有效性

3

B2组织实施(5)

B21管理制度健全性

2

B22制度执行有效性

3

C产出(30)

C1产出数量(14)

C11参保缴费人数目标

4

C12待遇领取人员应补尽补率

5

C13困难群体应补尽补率

5

C2产出质量(6)

C21补贴标准合规性

3

C22发放对象资金支付准确性

3

C3产出时效(5)

C31待遇发放及时性

3

C32业务办结及时性

2

C4产出成本(5)

C41基金征收足额率

2

C41补贴足额发放率

3

D效益(35)

D1社会效益(15)

D11保险业务经办便捷性

4

D12养老费用负担减轻程度

3

D13政策知晓率

3

D14参保人员变动率

3

D15参保人员覆盖增长情况

2

D2可持续影响(10)

D21工作机制可持续

4

D22基金运行可持续

6

D3服务对象满意度(10)

D31参保人员满意度

5

D32待遇领取人员满意度

5

合计

100

(三)评价方法及评价实施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方法进行评价。此外,对相关实施内容进行现场核查,包括对相关资料的查阅、座谈走访、实地勘察等方式,核实相关资料和数据,对相关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流程进行规范性检验。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和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阳财绩〔2024〕14号)项目评分评级要求,经评价,阳泉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绩效评价得分为85.76分,绩效评级为“良”。

总体而言,阳泉市2023年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基本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具体表现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改革决策部署,落实城乡居民补充保险基金征缴、待遇支付、政府代缴等各项业务,基金管理整体情况良好,有效确保了养老金待遇政策落实,能够保障养老金按标准足额发放,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生活的同时,对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发挥积极作用,且基金长效运行可持续。但也存在基金保值增值工作落实不到位、多领冒领养老金追回难度大、参保缴费人数逐年减少、待遇发放不及时等问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决策指标分析

决策类指标主要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决策类指标权重分10分,实际得分8.94分,得分率为89.4%。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类指标主要从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两个方面进行评价。过程类指标权重分25分,实际得分20.95分,得分率为83.8%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类指标主要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过程类指标权重分30分,实际得分25.94分,得分率为86.47%。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类指标主要从社会数量、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效益类指标权重分35分,实际得分29.93分,得分率为85.51%。

五、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情况

2023年,阳泉市完成全市11.73万人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完成全市156.73万人次补充险待遇发放工作。从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结构看,2023年补充险参保扩面工作略有成效,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为基数,2023年补充险参保缴费人数比例较上年提高3.2%。此外,阳泉市各县区社保中心严守基金安全线,对于多领冒领养老金人员及时沟通,2023年共追回数据1319人次,涉及金额10800元。

六、存在的问题

(一)基金保值增值运行管理不到位

个别县级经办机构对基金保值增值工作意识不强、主动谋划不足、监管力度薄弱。第一,城区社会保险中心虽已与中国建行签署基金账户管理协议,但自协议签署(2021年7月)以来,银行并未按照协议约定的优惠利率计息,实际按照0.2%的利率计息,经与银行沟通,银行承诺于9月底前补回以前年度利息差额;第二,郊区与农村商业银行签署基金账户管理协议,但中途利率变更为0.35%,截止现场勘查日,2023年利息差额尚未追回,与银行沟通后,已于2024年9月3日整改完成。出现此类问题的主要原因为:一是经办机构与基金存储银行对基金保值增值意识不强;二是县区社保中心基金主动监管能力不足。

(二)多领冒领养老金时有发生,待遇追回难度大

由于待遇发放数据存在滞后性,导致多领冒领养老金问题时有发生,且有尚未追回的情况。追回难度大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参保人及家属在外地长期居住,参保人员死亡后户籍地村居委会无法第一时间获悉;二是追缴职责及规程不明确造成工作开展难,仅依靠经办机构上门劝说等办法,追缴成效有限。

(三)参保缴费人数未达到年度目标值,且人数逐年减少

2023年实际缴费人数11.73万人,完成年度目标值78.92%,且2021-2023年参保缴费人数逐年降低。出现该问题的主要原因为:一是部分城乡居民更愿意选择参加灵活就业职工养老保险;二是由于补充养老保险政策仅需缴满15年,故部分城乡居民抱有现阶段不缴费,过几年再缴的心态;三是部分城乡居民认为补充险待遇领取金额较少,不愿参保。

(四)养老金待遇发放不及时

2023年部分县区存在养老金待遇发放不及时的情况,除城区外,其余县区均存在个别月份15日后发放的情况。出现该问题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在待遇养老金发放时,业务人员需从业务系统提取数据,由于数据量较大,耗时较长,导致未及时生成养老金发放计划表;二是业务统计数据出现问题需进一步核实修改,导致养老金未及时发放。

七、有关建议

(一)有关建议

1.落实保值增值工作,管好基金“钱袋子”

建议一是各级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树立较强的责任意识,主动积极及时地与开户银行进行协商,要求其落实优惠利率政策,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担负起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责任,同时,要求各商业银行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履行自身职责,严格执行基金优惠利率政策;二是建立长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计划的制定及实施、银行存款优惠利率政策执行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定期转存不到位、银行存款优惠利率政策未按规定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少记存款利息等现象,要及时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针对目前发现的利息问题,建议各级部门加强重视,及时跟踪、追回流失基金,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有序运行,管好基金“钱袋子”。

2.织密兜牢基金安全网,多措并举防流失

建议一是以县为单位组建追缴团队,设置专职稽核人员,与村镇、派出所紧密协作,将追缴网络延伸到村镇及社区;二是通过银行协助划扣追回,将配合追缴工作职责纳入与银行签署的账户管理协议书,明确待遇发放银行配合追缴社保基金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并简化划扣手续;三是预防为先,从根源上杜绝冒领养老金现象,一方面大力宣传社保法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普法意识,另一方面,以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教育宣传为发力点,建立健全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去世人员月报制度;四是逐步建立多部门联合机制,对社保经办机构责令退还仍无法追回的,移交行政执法部门强制追缴;五是加强“数字赋能”,逐步完善多部门信息对接,构建参保信息数据大平台。

3.加强补充养老政策宣传,不断扩大覆盖面

建议各县区社保中心以缴纳基本险但尚未缴纳补充险的人群为焦点,围绕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采取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手段进行宣传,鼓励有条件的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参保,多缴多得。注重发挥基层干部、相关社会组织人员和居民积极分子的作用,深入各村、社区,走家串户,为城乡居民解疑释惑,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按规定早参保、勤续保,充分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

4.前瞻谋划早部署,确保养老金按时发放

建议各县区社会保险中心做好部门之间沟通配合,提前谋划测算待遇发放额度,提前做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资金汇总复核,主动与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协调沟通,为按时发放打好前站,提前编制养老金发放计划表,防患未然,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政策建议

评价组通过数据分析及现场访谈发现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对16-65周岁劳动力吸引度较低,基于此,评价组通过现有数据测算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及灵活就业缴费不同档次15年后领取养老金情况,得出的结论及政策建议如下:

1.比对基本险及“基本险+补充险”

结论:对缴纳相同金额的基本险及“基本险+补充险”进行比较,“基本险+补充险”存在短期劣势、长期优势。

建议:建议一是社保中心加强基本险、“基本险+补充险”比较结果的宣传,让居民明确两项参保险种的优劣势;二是建议阳泉市财政局综合对比两项险种优劣势,可调整补充险养老金领取年龄,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并轨”,一方面提高居民参保积极性,另一方面消除“基本险+补充险”短期劣势。

2.比对补充险不同缴费档次

结论:相较于基本险,补充险缴费档次设置较少,缴费档次及养老金领取区别较大,对于经济承受能力较弱的居民,只能或更愿意选择最低档次缴费,补充险最低档次缴费占比82.71%。

建议:建议阳泉市财政局、人社局细化补充险缴费档次,缩小缴费档次及对应养老金领取差距,同时,“让利于”经济承受能力较弱的居民,切实落实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兜底保障的政策目标。

3.比对“基本险+补充险”及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结论:对于“基本险+补充险”均缴纳最高档次与灵活就业缴纳最低档次15年后领取养老金进行对比,灵活就业有明显优势,首先,灵活就业待遇领取年龄为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而补充险为65周岁;其次,灵活就业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具体计算见下表;最后,灵活就业福利更多,例如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

建议:一是调整补充险养老金领取年龄,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并轨”;二是调整补充险养老金计发月数,与职工养老保险“并轨”,统一对应年龄计发月数,即65周岁计发月数为101个月,60周岁计发月数为139个月;三是,目前,阳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险均未设置丧葬补助金,山西省仅有9个地市部分县区设置丧葬补助金,且标准不一,2024年标准最高的地区为晋城市城区2172元,建议阳泉市对标已设置丧葬补助金的县区补助标准,根据市、县财政能力,调整设置丧葬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