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2023年度数字电视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委托单位:阳泉市财政局

项目主管部门:阳泉市广播电视台

评价机构:阳泉中雅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



阳泉市2023年度数字电视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阳泉市委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阳发〔2019〕19)精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阳财绩〔2024〕14号)要求,阳泉中雅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阳泉市财政局委托,于2024年6月至10月对“阳泉市2023年度数字电视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立项背景

为解决农村广播电视建设处于较低水平,广播电视覆盖还存在“盲区”,一些农村地区还存在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套数少、质量差的问题,2011年国家发改委 广电总局联合印发了《全国“十二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规划》(发改社〔2011〕1673号),《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村村通工程建设目标任务。阳泉市按照《规划》要求,基本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逐步改善服务农村的高山骨干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条件,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2012年阳泉市将“率先在全省实现数字电视全覆盖,让无线数字网内农村用户实现免费收看数字电视”列为为民办实事。

“十三五”期间,阳泉市全面完成了“户户通”建设任务,实现偏远农村地区正常收看电视节目。同时,农村无线网络电视作为有线电视不能通达的有力补充,得到蓬勃发展。

“十四五”期间,阳泉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阳泉市数字电视财政补助资金项目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持续深入实施,并融入乡村振兴发展战略。

2023年6月,阳泉市财政局拨付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数字电视财政补助,旨在不断提高农村广播电视基本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扩大政府公共文化覆盖面。

(二)项目内容

项目实施内容共3项,一是对全市城乡低保户享有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实现减半收取,即按照阳泉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费标准每月23元,由阳泉市广播电视台免费为有线数字电视入网的低保户每户配置一个终端机顶盒,每月收取11.5元基本收视费,免收的11.5元收视费由市、县财政按5:5比例给予阳泉市广播电视台补助;二是对安装了机顶盒的实际入网无线数字电视的农村用户免费收看数字电视,不向农村用户收取收视费,每户每月11.5元的收视费由市县财政按5:5比例给予阳泉市广播电视台补贴;三是无线数字网内用户农村数字电视通达工程,对新入网用户免费安装机顶盒,财政每户补助200元,由市县按5:5比例承担,给予阳泉市广播电视台补助。

(三)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解决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盲区”和阳泉广大农村及偏远山区有线电视无法通达现象,不断提高农村广播电视基本服务水平,实现广播电视全覆盖,建立健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扩大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

(四)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1.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

按照文件要求,2023年数字电视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市县年初预算资金共需安排670万元,其中:农村数字电视通达工程补助资金100万元,城乡低保户数字电视收视费补助资金70万元,无线数字电视网内农村用户收视费补助资金500万元。市县财政按5:5比例承担,市级财政安排预算335万元,县(区)配套335万元。

2.补助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到位财政资金共计340.79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300万元,县(区)配套资金40.79万元。各县(区)配套资金中,除郊区外,其余县(区)均未到位。项目实际使用专项资金340.79万元,年末无结余。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目的是以项目绩效评价为切入点,在全面了解财政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对项目组织实施、资金管理、项目产出目标实现、项目实施效果基础上,关注数字电视有多少户安装,安装后的实际使用情况,从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对财政补助政策是否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是否需要调整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财政部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科学配置资源,为合理安排以后年度财政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进而完善财政政策保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格局、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有效落实惠民政策,把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

2.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是数字电视财政补助资金支出项目,包括无线数字网内农村用户收视费补助、城乡低保户数字电视收视费补助和农村数字电视通达工程补助资金,涉及市级财政资金335万元,县(区)配套资金335万元。

(二)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主要围绕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方面,重点突出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绩效评价指标包括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34个三级指标。数据来源于法规与政府文件、管理制度、基础数据采集表、实地访谈、问卷等。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A决策

20

A1项目立项

6

A11立项依据充分性

3

A12立项程序规范性

3

A2绩效目标

8

A21绩效目标合理性

4

A22绩效指标明确性

4

A3资金投入

6

A31预算编制科学性

3

A32资金分配合理性

3

B过程

20

B1资金管理

12

B11补助资金审核准确性

3

B12资金到位率

3

B13预算执行率

2

B14资金使用合规性

2

B2组织实施

8

B21组织机构健全性

2

B21管理制度健全性

4

B22制度执行有效性

4

C产出

30

C1产出数量

8

C11城乡低保户补助数量完成率

1

C12受益农户补助数量完成率

3

C13通达工程安装完成率

1

C13收听收看节目数量

3

C2产出质量

12

C21用户符合政策情况

3

C22数字电视正常使用率

6

C23通达工程验收合格率

1

C24故障控制天数

2

C3产出时效

3

C31故障响应

3

3

C31维护维修及时性

3

C4产出成本

3

C41收视费补助标准

3

1

C42通达工程补助标准

1

D效益

30

D1社会效益

12

D11体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4

D12无线数字信号覆盖率

2

D13发挥舆论引导作用

3

D14满足受益对象精神文化需求

3

D2可持续

影响

10

D21长效管理机制健全

2

D22补助资金保障

2

D23政策支持方向适应性

6

D3满意度

8

D31受益对象满意度

6

D32管理人员满意度

2

合计

100


100


100

(三)评价方法及评价实施

1.评价方法

根据《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阳泉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阳财绩〔2021〕5号)文件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次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等进行绩效评价。

(1)比较法:本次评价工作,通过项目实施的实际绩效与目标绩效之间的比较,结合山西省其他地市该项政策执行情况,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2)因素分析法:本次评价,以提高并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分别就决策依据、决策程序,资金管理、使用状况,项目组织、完成情况,项目效益以及其他措施等因素进行分析评价。

(3)公众评判法: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本着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此次绩效评价。

2.评价实施

评价工作将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成立评价工作组,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①评价工作的计划安排。②拟采用的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③拟采用的评价方法。设计完备的调查问卷,并对所调查的对象作出界定,对调查的方式予以明确等。

2.第二阶段为现场调研阶段。评价人员深入被评价单位,进行实地核查验证。采取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考察、发放调查问卷、座谈询问、对照查证复核等方式,对项目有关情况和基础材料进行核实。

现场勘查过程中,评价组采用整村抽样法对阳泉市各县(区)享受无线数字电视收视费补助的农村用户进行实地走访,共走访8个村,涉及系统用户共970户,根据调查结果,计算数字电视正常使用率,了解未使用户数未使用的各种原因,结合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综合分析数字电视正常使用情况并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评价。

本次问卷调查的样本规模为:向项目受益对象发放调查问卷1096份,其中,无线数字电视农村用户发放970份,通达工程用户发放37份,城乡低保户发放89份。共收回有效问卷612份,其中无线数字电视农村用户收回486份,通达工程用户收回37份,城乡低保户收回89份。向项目单位管理人员发放调查问卷60份,收回问卷60份,均为有效问卷。

评价组通过访谈和现场勘查以及发放问卷调查,了解项目实施后,数字电视有多少户安装,安装后的实际使用情况,按照评价工作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数据,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进行量化打分,根据得分的不同情况将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综合评分90分(含)以上的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的为“差”,形成评价初步结论。

3.第三阶段为撰写报告阶段。根据有关规定及相关资料,整理、综合分析项目相关信息,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与被评价单位沟通,报市财政局专家评审。根据绩效评价报告结果反馈意见书进行整改,出具正式报告上报阳泉市财政局。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总体评分结果

经分析,阳泉市2023年度数字电视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76.3分,评价等级为中。

(二)评价结论

基于以上评价结果,得出以下结论:阳泉市2023年度数字电视财政补助政策覆盖盂县、平定县、郊区、城区、高新区、矿区,36个乡镇840个村,数字信号覆盖率高达99%,全市接入数字电视用户4.3万余户,数字电视正常使用率约76%,提高了农村广播电视基本服务水平。数字电视节目丰富,确保了党和政府的声音及时传入千家万户,有效发挥了舆论引导的正向作用。但在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制度执行有效性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还需在后续财政补助政策支持方向的适应性方面进一步优化调整,及时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适时调整补助政策方向,调整补助数量核定时间,按照实际使用户数给予补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决策指标分析

该类指标是针对项目前期决策情况进行评价,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具体包括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6个三级指标。满分为20分,项目该类指标总得分为16分,折算为百分制得80分,项目决策情况评价等级为良。

(二)过程指标分析

项目过程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2个二级指标,包括配套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组织机构健全性、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6个三级指标。满分为20分,项目该类指标总得分为14.4分,折算为百分制得72分,项目过程情况评价等级为中。

(三)产出指标分析

该类指标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具体分为城乡低保户补助数量完成率、数字电视正常使用率等12个三级指标,该类指标满分为30分,项目指标得分为23分,折算为百分制得分为76.7分,项目产出情况评价等级为中。

(四)效益指标分析

该类指标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3个二级指标,具体分为9个三级指标,分别为:体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无线数字信号覆盖率、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满足受益农户精神文化需求、长效管理机制健全、补助资金保障、政策支持方向的适应性、受益对象满意度和管理人员满意度。本类指标满分为30分,项目指标总得分为22.9分,折算为百分制得分为76.3分,项目效果情况为中。

五、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情况

(一)财政补助资金持续支持,数字电视覆盖率高

数字电视财政补助政策自2013年实施以来,财政资金累计补助7000余万元,支持数字电视网内用户达4.3万余户。2023年,市级财政安排预算335万元,县(区)配套335万元。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300万元,县(区)配套资金到位40.79万元,当年新增用户204户,持续支持数字电视网内用户43469户。目前,数字信号覆盖盂县、平定县、郊区、城区、高新区、矿区,36个乡镇840个村,数字信号覆盖率高达9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全市接入数字电视用户4.3万余户,经实地走访8个村970户接入数字电视用户了解到,有736户正常使用,数字电视正常使用率76%,保障了政府公共文化覆盖面。

(二)数字电视节目丰富,舆论引导作用明显

根据现场走访情况及项目单位提供的电视节目清单,用户可收看CCTV节目18套以上,其他省级电视20套以上,还可以收看山西省及阳泉市、各县区电视节目10套以上,有效解决了阳泉广大农村及偏远山区有线电视无法通达,农民看电视难、看不好电视的问题,通过收看数字电视节目,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党和政府的相关政策,能够确保党和政府的声音及时传入千家万户,有效发挥了舆论引导的正向作用。

六、存在的问题

(一)大部分县(区)未在当年安排专项资金,导致配套资金未能及时到位

经现场核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补助资金市级补助资金到位率99.96%;县(区)级财政资金到位率仅为13.59%,除郊区外,其余县(区)配套资金均未按期拨付。原因是大部分县(区)未在当年将项目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在收到阳泉市财政局下发的无线数字电视覆盖财政补助资金文件后,各县(区)主管部门才据实在次年的预算编制中安排项目资金,县(区)配套资金不能在当年及时拨付至阳泉市广播电视台,导致项目运营单位垫付资金情况严重。

(二)项目单位维修、回访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项目单位建立了设备检修维护记录,用户维修记录等,但现场走访中发现,城区西峪村、郊区河底村、盂县大贤村、矿区前庄村、平定西城村个别用户电视需要维修时,因不知道维修电话无法报修,导致电视节目不能正常收看,故障维修联系方式的宣传工作不到位,维修制度、回访制度未能按规定落实,业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三)部分补助对象未收看广电电视节目,数字电视使用率不高

评价组采用整村抽样法对阳泉市各县(区)享受无线数字电视收视费补助的农村用户进行实地走访,共走访8个村,涉及系统用户共970户,根据调查结果,有736户农村用户正常使用,未使用户数234户,数字电视正常使用率75.88%。评价组还对正常使用的736户用户进行问卷调查,收回有效问卷486份,问卷显示,调查人群中,有27.65%的用户冬天不在农村居住。数字电视使用率不高。

(四)城乡低保户补助人数逐年减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

通过现场走访及查阅相关资料,近年来城乡低保户缴费及补助数据显示,2013年补助户数6130户,2014年补助户数6030户,2015年补助户数5891户,2023年补助户数为1443户,城乡低保户补助人数逐年减少。其原因是,部分城乡低保户不愿意缴费,加之网络电视兴起,改用网络电视,城乡低保用户逐年减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

(五)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不够到位,政策支持方向的适应性不强,影响项目可持续发展

长效管理机制方面,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不够到位。政策适应性方面,数字电视财政补助资金政策实施以来,随着时代的变迁,网络新媒体发展迅速,农村使用手机的用户增长迅速,有的受益对象已经使用网络电视;同时从近年来城乡低保户缴费及补助数据显示,城乡低保户补助人数逐年减少,财政补助政策对低保户补助的适应性有所下降;另外调查结果还显示,无线数字电视市场份额24.82%,经与项目单位访谈了解,我市无线数字电视信号覆盖率已达99%,与抽样的市场份额差距较大,无线数字电视市场占有率极低。综上所述,项目政策支持方向与当前数字化发展的适应性不够强,政策需进一步调整。

(六)项目绩效目标不够合理,预算编制不够科学

阳泉市2023年度数字电视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分3个子项目设立了绩效目标,但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与正常的业绩水平不相符。自2021年起,未能根据各年度项目实际需要申报预算,每年均按350万元申报项目预算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和三个子项目的产出数量近三年无变化,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预算编制不科学。

七、有关建议

(一)各县(区)要积极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建议各县(区)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市县(区)财政5:5的比例,将数字电视补助资金作为经常性项目纳入预算编制。年终经县(区)相关部门审核后,将实际补助情况报市财政局,经市财政局核定补助金额后据实、及时将资金拨付至阳泉市广播电视台,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二)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确保补助对象精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建议项目单位对用户管理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建立补助对象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同时,市县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审核力度,建立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农户提出的申请及时进行审核,确保补助对象精准。

(三)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促进项目可持续发展

建议项目单位一是确保维修及时。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县(区)要尽快明确主管部门职能,从预算编制、日常监管、协调配合等方面落实好主体责任,确保项目有人抓,有人管;三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广播电视是意识形态宣传的主阵地、主渠道。不断巩固提升传统广播电视,并将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四)科学编制预算,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建议阳泉市广播电视台在编制预算前,应当进行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结合近年来项目实施情况,补助资金涉及的每个子项目,要根据发展趋势合理预测预算资金,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预算,并在此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保证每个子项目的绩效目标与计划任务数相对应,确保绩效目标细化量化、可实现。

(五)政策建议

1.及时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实施十年以来,一直依据(阳财文〔2013〕690号)文件执行,部分内容较为滞后,建议阳泉市财政局会同阳泉市广播电视台以及相关部门及时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相关内容结合当前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调整,增加预算绩效管理内容,强化项目主管部门的支出责任,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运行。

2.适时调整补助政策方向

近年来,随着通达工程的覆盖面扩大,新增用户逐年减少,2021年安装527户、2022年安装289户、2023年降为204户,且数字电视用户实际使用率在76%左右。鉴于新增用户大幅减少,结合用户实际使用率不高的现状,建议市广播电视台联合相关部门加强调研,了解老百姓需求转变,全面掌握地面数字电视、网络电视等新媒体方式现状,市财政等相关部门根据调研报告适时调整补助政策方向。

3.按照实际使用户数给予补贴

一是建议市广播电视台要摸清底数,对确实不使用数字电视的用户,及时核减,对新增用户及时调入补贴范围。二是建议市财政局先按照上年底实际核定用户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年度终了,进行清算,确保补助数量精准性。三是建议阳泉市广播电视台运用大数据手段,借鉴供热报停制度,将无线数字电视收视费补贴户数与实际使用户数相互关联。

4.明确敬老院特殊人群享受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减免政策

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减免政策补贴对象为城乡低保户,经实地调查发现,郊区荫营镇4所敬老院的五保户老人115户全部列为补贴对象,与补贴政策不符。建议市财政部门、民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文化部门等相关部门认真梳理对敬老院的各项补助、补贴政策,避免补贴政策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