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委 托 单 位 :阳泉市财政局
项目主管部门: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评 价 机 构 :山西博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
阳泉市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阳泉市委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阳发〔2019〕19号)精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和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阳财绩〔2024〕14号)要求,山西博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阳泉市财政局委托,于2023 年 6月至 9月对阳泉市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立项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要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脱贫地区要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2年山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晋财农〔2022〕84号),进一步加强衔接推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管理,为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阳泉市市级财政衔接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按照各县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乡村振兴工作重点、脱贫村规模和分布等因素分配切块到县区,结合上级专项资金,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支持体系。市级衔接资金项目旨在坚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基础上,持续巩固“三保障一安全”成果,同时通过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必要保障。
(二)项目内容
2023年阳泉市市级衔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巩固三保障成果、就业项目、乡村建设行动等11项领域,涉及阳泉市平定县、盂县、郊区、城区、矿区、高新区6个县区,项目共计128个,其中:产业发展项目70个、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4个、就业项目6个、乡村建设行动项目32个、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项目1个、易地搬迁后扶项目2个、其他类项目12个、项目管理费项目1个。按实施县区划分,包括:城区6个、矿区15个、郊区16个、平定县41个、盂县39个、高新区11个。
截至2024年6月30日,各县区现场抽查的51个项目已完工项目47个,项目完成率92.16%。其中:城区、矿区、高新区分别抽查3、5、6个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率均为100%;郊区抽查9个项目完成率88.89%;平定县、盂县抽查14个项目完成率分别为85.71%、92.86%。
(三)绩效目标
加强过渡期衔接资金管理,在持续巩固“三保障一安全”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具体目标为:预算执行率、目标任务完成率、项目效益实现率100%;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资金使用合规、项目具有可持续性;产业发展资金比例≥60%;社会公众满意度≥90%。
(四)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2023年阳泉市市级衔接资金预算安排3200.00万元,分两批次全部下达,其中:城区108.00万元、矿区199.50万元、郊区544.50万元、平定县1180.50万元、盂县1116.00万元、高新区51.5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各县区支出共计3197.50万元,其中:平定县支出1178.00万元,结余管理费2.5万元于2023年底结转下年使用;其余县区资金全部支出。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管理规范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联农带农机制及资金效益的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分析,剖析影响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实现的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了解项目预算资金在执行管理中制度保障、实际操作方面的缺陷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衔接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同时总结提炼项目的经验做法,为政府和预算部门(单位)改进政策和项目管理提供可行性参考意见。
2.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阳泉市2023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00.00万元,其中:城区108.00万元、矿区199.50万元、郊区544.50万元、平定县1180.50万元、盂县1116.00万元、高新区51.50万元。
3.绩效评价范围
绩效评价的范围为2023年市级衔接资金支持的6县区的128个项目。本次评价重点抽取其中的51个项目进行现场考评,覆盖阳泉市6个县区,范围涉及项目管理、资金保障、资金使用成效及项目机制创新、违规违纪等加减分情况。
(二)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以《关于印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50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为参考,结合阳泉市2023年市级衔接资金项目特点,形成了本次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指标体系主要包括资金保障、项目管理、使用成效、加减分4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满分100分(另外,加分项3分,扣分项30分)。其中:资金保障类指标12分、项目管理类指标25分、使用成效类指标63分,设加减分指标+3或-30分,主要考核衔接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各方面的机制创新情况,衔接资金的调减情况,报送数据的真实准确情况,违规违纪情况。
(三)评价方法及评价实施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相结合的综合判断方式进行评价。
评价实施分为绩效评价前期准备、现场实施、绩效评价报告撰写和提交三个阶段。鉴于项目种类复杂、资金及项目分布较散的特点,本次评价将11项领域项目分为建设类和非建设类项目进行评价,重点突出特色项目资金使用成效。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评价组通过与项目负责人进行访谈、对社会公众满意度进行网络调查、对抽样项目的财务和业务资料进行现场甄别和复核等评价各县区项目的管理情况和资金使用成效。为保证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评价人员现场评价项目在各县区全覆盖的基础上采取分层抽样方式进行抽取,本次各县区共抽取样本项目共51个,数量占比39.84%;涉及金额1802.16万元,金额占比56.32%。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总得分81.91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其中:资金保障9.11分、项目管理20.16分、使用成效52.64分、加减分项0分。各县区评价等级均为“良”,得分依次为:平定县82.24分、盂县82.18分、郊区81.08分、城区80.45分、高新区80.41分、矿区80.22分。
项目整体绩效良好,管理有待改善,成效仍需提高。市县级支出责任履行良好;项目库入库程序规范,项目储备均完成全年目标并达2022年的1.5倍;全市抽查项目任务完成率超90%,各县区脱贫人口(城区为农村居民)年均收入或增速均达全省平均水平,但仍存在到县资金匹配不及时、项目库管理不到位、实施方案编制质量不高、验收滞后及部分产业项目效益低等问题,项目管理规范性及资金使用成效仍需提升。其中:
平定县、盂县项目库建设和实施方案编制质量相对较高,资金管理整体较规范,衔接资金匹配到项目较及时且撬动比例较高,但部分项目事中监控力度不足,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同时,平定县项目中期推进进度不足,抽查完工率相对较低;盂县项目档案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郊区项目整体绩效相对较好,项目和资金管理整体较为规范,信息公告制度落实良好,档案管理较规范,但项目库建设质量、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核力度仍需提高,且存在资金匹配不及时、个别项目未完工,资金缺口未落实的问题。
城区、高新区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率及资金使用成效较高,项目及资金管理较规范,但项目中期推进进度不足,资金匹配不及时,项目库建设和实施方案编制质量需提高。
矿区全年项目实施有序,推进进度均衡,预算执行率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但项目库建设质量较低,资金匹配不及时,整体绩效管理意识不足,个别项目监管不力,管理水平需提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资金保障指标分析
资金保障指标主要从县级履行支出责任情况、衔接资金匹配项目进度等2个指标进行考查县级履行支出责任情况和县级将中央、省、市、县级衔接资金匹配到项目的效率。指标权重分共12分,实际得分为9.11分,得分率75.92%。
(二)项目管理指标分析
项目管理指标主要从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绩效管理情况、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4个指标考核项目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指标权重分共25分,实际得分为20.16分,得分率80.64%。
(三)使用成效情况分析
使用成效指标主要从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等工作情况、预算执行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资金使用效益、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等5个指标评价及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指标权重分共63分,实际得分为52.64分,得分率83.56%。
(四)加减分情况分析
根据现场走访和相关资料分析,各县区建立衔接的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方面的机制创新性不够强,未加分;未发现存在随意调减衔接资金、数据作假以及违规违纪等现象,未扣分。
五、项目(政策)产出及效益实现情况
(一)市县完全履行支出责任,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2023年阳泉市市级衔接资金投入3200万元,较2022年增长3.23%;县级投入3434.23万元,较2022年增长5.78%。市级衔接资金共支持128个项目,从各县区抽查项目完成情况看,全市项目完成率92%,各县区均达85%以上,完成情况较好。
(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效果显著。
通过市县两级衔接资金持续投入,阳泉市在完善中央、省级资金支持的基础上,结合各县区实际情况综合平衡分配,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级乡村振兴规划,2023年各县区巩固三保障成果、就业帮扶等项目均顺利完成,并优先覆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持续改善。各县区(城区无脱贫人口)脱贫人口年均纯收入达1.4万元以上,增速高于14.24%,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六、存在的问题
(一)各县区共性问题
1.项目库建设管理不到位,实施方案编制质量不高。
各县区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由于对前期准备工作不够重视,缺乏有效调研与论证,导致项目库建设和实施方案编制质量不高。项目库管理不到位表现为入库项目信息不完整、项目库内容与实际实施内容不匹配等问题;实施方案编制方面,对70万元以下项目,尤其是奖补类乡村振兴项目,方案编制简单粗糙,内容完整性及严谨度较差,方案缺乏执行中的指导性。
2.项目管理规范性不足。
一是项目实际实施与方案不符且无调整手续;二是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程序执行不到位;三是合同签订不规范;四是验收不及时或质量不高;五是资产确权不及时。主要原因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足或手续办理时间长、工期不合理、雨季施工困难等;各县区对衔接资金支持项目物品(服务)采购程序无明确统一规定;相关人员对政策理解不足,业务能力有限。
3.项目公示公告制度落实不到位。
乡镇、村级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示普遍存在内容不完整问题,且多数项目未公告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县区政府官网公告除郊区外,均存在部分项目公告内容不完整现象。
4.产业项目效益实现率低。
项目抽查发现,各县区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现象,抽查项目中,73.68%的建设类项目效益实现率不足30%。主要原因包括:一是项目建成后未及时运营;二是资产管护不到位;三是资产闲置或使用率低;四是产业项目投产后人才、技术、管理经验等缺乏导致经济效益难以实现;五是产业帮扶项目的联农带农、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
5.到县资金匹配不及时。
根据市县预算下达文件及抽样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平定县15日内资金匹配及时率为21.26%,盂县15日内资金匹配及时率0.29%、30日内为84.41%。上述两县区其他资金及城区、矿区、郊区全部资金匹配时间均超30日。主要原因在于项目启动晚或进展慢、资金支付申请和报账不及时、补助对象资料收集时间长等影响了匹配到项目的效率。
6.项目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项目抽查发现,各县区项目实施单位由于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较低,或无专职财务人员,财务管理水平普遍不高,财务处理及相关档案资料管理均存在不规范现象。如发票开据不规范、工程或劳务费无相关合同、费用支出期限非项目实施期间、衔接资金大额支出采用普通收款收据入账、未按合同约定留质保金、记账凭证后附件缺失等。
7.绩效管理意识薄弱,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抽查项目考评发现,各县区普遍存在绩效管理意识薄弱和目标管理流于形式的现象。具体问题包括:一是部分项目绩效目标不完整、指标不明确且未细化量化;二是绩效监控与自评方面,项目中期绩效监控不足,自评结果普遍偏高。
(二)各县区个性问题
1.城区:一是项目库管理不规范,项目库中4个项目2023年不具备实施条件未实施;二是义井镇圪台村深化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劳动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资产确权工作不及时。
2.矿区:一是山西振东智慧科技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节能日光温室项目存在资金支付非项目实施期间发生的支出、实施方案基本要素缺失、无绩效目标申报表、财务资料不完整等问题,且截至评价日,大棚荒芜,无人管理,项目自建成验收后未进行任何运营及后期管护工作;二是阳泉睿普山庄农业有限公司节能日光温室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支付大棚建设费发票未列示购置物品数量及单价。
3.郊区:一是郊区荫营镇上千亩坪村乡村旅游振兴项目未如期完工,已完工分项工程验收不及时;约840万元配套资金未落实,本次评价的二期衔接资金中283万元用于支付一期工程欠款,资金使用不规范;二是西南舁乡清石台村(王家庄)数字乡村示范创建项目,100万元资金缺口未落实。
4.平定县:一是冠山镇鹊山村设施渔业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因项目内容变更未如期完工;二是平定县农业农村局结余项目管理费2.5万元,因2023年度项目未全部完成相关费用尚未支付,预算执行率有待提升。
5.盂县:一是秀水镇东关南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未如期完工;二是城镇社区办事处站前社区发展就业帮扶车间项目效益不够明显,可持续性有待提高。
6.高新区:一是项目库管理不规范,项目库中4个项目2023年因不具备实施条件未实施。二是张家洼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无项目完成情况公告,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内容不完整。
七、有关建议
(一)各县区共性问题建议
1.严把项目入库质量,强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严谨性。
各级主管部门应严把项目入库质量,要求实施单位提交项目申请前须加强科学论证,完成必要的前期工作,夯实项目实施基础,并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杜绝实际实施内容与项目库不符的情况;实施方案编制方面,应强化编制工作严谨性,加大方案审核力度,方案须绩效目标明确、内容完整、要素齐全,整合其他渠道资金的项目须在方案中明确说明,并明确不同资金的具体支持内容,避免交叉和重复;方案审核备案后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2.强化项目管理与政策执行,提升衔接资金管理水平。
建议县区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完善衔接资金项目物品(服务)采购、项目验收及资产确权等管理办法,建立项目管理和沟通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强化项目管理与政策执行。具体措施包括:一是严格实施方案编制与审核,提高方案可行性与执行力;二是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和招标程序,小型建设项目可简易审批,加快进度;三是规范签署合同并确保履行;四是严格项目评估验收,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验收报账,台账归档;五是按规定及时做好资产确权、交接、使用及管护,确保村集体资产管理到位;六是规范管理项目档案。
3.健全公告公示机制,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县级主管部门按“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原则,完善公告公示制度,明确各级公示要素;二是县乡两级应及时收集项目准确信息,及时公示调整信息,确保公示内容准确完整;三是乡镇、村严格按要求公示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等,确保公示信息真实完整,并标注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4.分类施策,确保项目效益充分发挥。
一是入库前做好项目实施必要性调研,确保项目产出与实际需求匹配;二是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完工后及时验收并投入运营;三是加强人员工作技能与政策培训,解决产业项目投产后的人员和技术问题,推动经济效益的实现;四是各级部门加强对乡村产业的支持,包括政策扶持、技术培训和市场开拓;五是完善资产管护制度,明确责任,避免资产损坏或闲置;六是健全产业帮扶项目的联农带农和收益分配机制,确保利益公平分配,增强项目的可持续性和影响力。
5.提高资金匹配效率,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加快项目启动与实施进度,做好前期调研,确保资金到位后立即启动,按计划推进,避免“钱等项目”或因项目进展缓慢导致资金匹配延误;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指导,优化资金申请和报账流程,缩短审批时间;设立资金拨付预警机制,监控超过15日、30日未匹配资金的项目,及时解决问题,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6.强化资金监管与政策培训,确保资金管理规范。
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及时整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并提交主管部门备案;强化资金使用全程监管,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规范资金报账、款项支付、发票开具及账务处理等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加强财务人员衔接资金政策及专业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质与责任心,对违规行为按规定处理,确保资金管理规范。
7.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一是县级须严格履行绩效管理责任,未明确目标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二是项目实施单位应科学设定清晰合理的绩效目标,便于监控与评估;三是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事前评估和中期监控,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四是各级部门应重视绩效自评,确保自评客观准确,提升绩效管理效果。
(二)个性问题建议
1.城区:建议城区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严把项目入库关,确保项目与实际需求匹配,并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义井镇圪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及时将衔接资金形成的资产纳入村集体管理,建立台账和管护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及增值。
2.矿区:建议相关部门一是加强对山西振东智慧科技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的监管,尽快通知项目相关人员,督促其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并确保项目尽快投入运营;二是加强对阳泉睿普山庄农业有限公司的财务监管,规范发票开具,核实采购业务的真实性及成本,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合法,防止财务违规。
3.郊区:一是对于荫营镇上千亩坪村、西南舁乡清石台村(王家庄)集体项目资金缺口问题,建议通过整合支农惠农资金、吸引外部投资等多渠道筹资,尽快落实配套资金;二是加强对郊区荫营镇上千亩坪村乡村旅游振兴项目的监管,督促其加快工程进度,规范衔接资金使用,确保项目尽早完工验收。
4.平定县:建议冠山镇鹊山村加快推进工程进度,确保项目尽早完工;建议平定县农业农村局督促各乡镇及项目实施单位尽快完成项目扫尾工作,同时提升管理费支付效率,确保资金使用成效充分发挥。
5.盂县:一是建议盂县农业农村局及秀水镇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督促项目尽快完工,及早发挥项目效益;二是建议城镇社区办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资产运营管理模式,加强运营管理,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成效。
6.高新区:一是建议高新区积极增加项目储备,并对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提升项目库建设质量;二是建议张家洼村严格执行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相关规定,规范项目公告,接受公众监督。
(三)政策性建议
1.建立项目前期考核机制,夯实项目实施基础。建立项目前期工作机制,将准备工作充分性纳入绩效考核,并作为资金分配依据,包括严格把控入库项目质量、明确绩效目标、编制严谨可行的实施方案等。入库审核应坚持项目规模适度,避免盲目扩张,防范烂尾风险;同时加强对实施单位的考核,谨慎选择征信低、发展前景差、联农带农能力不足、管理能力弱的单位承担项目。
2.健全各县区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管理办法。明确实施主体性质不同、衔接资金支持额度或比例不同的项目的物品(服务)采购方式,规范资金使用流程,提升衔接资金使用效率。
3.建立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将资金规模大、周期长、社会影响深远的项目纳入评估范围,通过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从设立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方面综合评估项目,有效预测潜在收益、成本和风险,并及时反馈评估结果,促使项目调整或优化,避免盲目推进不具可行性的项目,防止资源浪费。
4.建立项目长期跟踪与调整机制。建议设立项目长期的跟踪、评估与资金使用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关注项目的后续影响和效益。长期跟踪数据不仅可确保资金的持续效用,还可为以后的政策调整、应对农村发展的新问题与新需求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