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阳泉市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委托单位:阳泉市财政局
项目主管部门:阳泉市统计局
评价机构:山西汇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2023年阳泉市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阳泉市委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阳发〔2019〕19号)精神,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阳财绩〔2024〕14号)要求,山西汇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阳泉市财政局委托,于2024 年 7月至 10月对2023年阳泉市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阳泉市统计局为阳泉市人民政府正县级工作部门,内设职能科室8个,均为正科级,分别为:办公室(党组办公室),政策法规教育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工业交通统计科,能源与资源统计科,贸易外经统计科,社会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局机关行政编制19名,2023年实际在职17名。
阳泉市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3个,均为正科级规格,分别为:阳泉市统计调查监测中心、阳泉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阳泉市服务业调查队)、阳泉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阳泉市统计局普查中心)。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9名,2023年实际在职33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中长期目标
到2035年,基本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统计在了解国情、把握国势、制定国策、服务发展中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年度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统计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强化统计监督,狠抓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筹备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和统计发展的热点和焦点开展统计预警分析,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合理化建议;紧扣统计现代化改革和服务转型工作主线,创优统计服务,为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统计服务,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三)部门经费情况
2023年阳泉市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年初预算1,21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11.5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02.50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决算1,058.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843.41万元;项目支出决算214.69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阳泉市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政策、法律以及法规的规定,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通过对阳泉市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综合评价,科学衡量支出绩效,了解、分析、检验绩效目标是否实现,强化预算单位支出责任意识,督促预算单位树立绩效观念,同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为下年度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对象
绩效评价对象为:2023年阳泉市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1,214.06万元。
3.绩效评价范围
绩效评价范围为:2023年阳泉市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涉及的阳泉市统计局本级、阳泉市统计调查监测中心、阳泉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阳泉市服务业调查队)、阳泉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阳泉市统计局普查中心)等的相关工作,评价其部门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预算配置、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所制定的管理制度、采取的措施,以及绩效目标最终实现程度及效果。
(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评价指标体系由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构成,数据主要来源于政策文件、财经法规、基础表、问卷调查、访谈记录等,采用百分制方式计分,其中:
1.部门决策:占权重分15分,从目标设定、预算配置两个方面考察部门决策情况,主要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配置合理性等考核指标。
2.部门管理:占权重分40分,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其他管理四个方面考察部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预算执行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收支管理规范性、支出结构合理性,资产管理规范性、固定资产利用率,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公开、资金监管等考核指标。
3.部门产出:占权重分30分,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目标任务完成质量、目标任务完成及时性以及运行成本控制情况四个方面考察部门产出情况,主要包括:日常工作完成率、专项工作完成率,数据质量达标率、统计数据信息采信率、上级质量考核优良率,工作完成及时率,行政运行成本控制率等考核指标。
4.部门效果:占权重分15分,用于综合评估部门履职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性及社会满意度等情况,主要包括:按照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情况,统计信息公信力提升,统计队伍建设、统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统计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
按照指标体系指标分值及评分规则,最终以各项评估指标实际评价得分汇总确定项目总体分值,确定相应的评价等次,具体等次:优(S≥90)、良(90>S≥80)、中(80>S≥60)、差(S<60)。
(三)评价方法及评价实施
1.绩效评价方法
⑴比较法:本次评价工作,通过对决策、过程、产出以及效益之间的比较,资金实际绩效与目标绩效之间比较,以及资金实际状况与设定评价标准的比较等,对阳泉市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综合评价。
⑵因素分析法:本次评价,以提高并优化阳泉市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分别就预算安排与执行、资金支出与财务管理、项目组织与执行等因素进行分析评价。
⑶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法对阳泉市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面向社会公众进行调查、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现场核查方案
(1)部门访谈
接受委托后,对阳泉市统计局本级、阳泉市统计调查监测中心、阳泉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阳泉市服务业调查队)、阳泉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阳泉市统计局普查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
(2)数据采集
①采集范围
由阳泉市统计局本级各科室、阳泉市统计调查监测中心、阳泉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阳泉市服务业调查队)、阳泉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阳泉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根据实施情况,在规定时间填写信息采集表、基础表等并提交评价组。
②采集内容
采集内容为2023年阳泉市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整体情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部门决策情况、年度预算安排与实际执行情况、部门管理和部门履职效益等。
(3)现场调查
评价人员深入被评价单位,了解制度建设情况,查阅部门预算、决算、重点项目支出数据、审核预算资金收、支等财务会计资料。
(4)数据核实
评价人员通过查阅统计工作检查管理制度、检查工作方案、检查工作规程等资料,抽查日常检查工作记录,包括检查工作计划、检查工作日志、现场检查操作笔录等相关资料,验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以此作为评价数据支撑的依据。
3.社会调查方案
(1)调查目的
为调查核实2023年阳泉市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1,214.06万元的使用情况,按照本方案设计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相关评价指标数据进行搜集、整理和分析,为本次绩效评价提供数据支撑。
(2)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为阳泉市统计局本级、阳泉市统计调查监测中心、阳泉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阳泉市服务业调查队)、阳泉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阳泉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公众等。
(3)调查数量
根据公共支出绩效评价的效益原则,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463份,其中:本部门工作人员40份,统计调查对象、政府机关部门、基层统计单位以及一般群众等社会公众423份。
4.评价的实施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分为前期准备、现场实施、评价报告撰写和提交三个阶段进行。
(1)前期准备阶段
①通过与财政相关科室、项目主管部门以及项目实施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准确掌握项目概况,充分了解与评价项目、资金有关的政策文件及资料;
②与财政部门共同研究商定,确定评价指标;制定调查问卷、工作底稿、评价报告格式等内容;
③根据文件规定时间,制定具体评价实施方案,经评价项目组所有成员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并最终确定现场评价时间及分工情况;
④确定项目主管部门相关职能科室、项目实施单位需配合事项;
⑤完成评价人员培训。
(2)评价现场实施阶段
①评价工作组现场听取项目主管部门有关科室、项目实施单位的情况介绍;
②对项目主管部门有关科室、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实地勘察、外部调查、复核、测评;
③对项目主管部门以及项目实施单位的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对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核实,并形成部门绩效自评复核报告初稿;
④按评价标准和评价规范,对各项具体指标计算和打分,形成初步评价结果;
⑤就初步评价结果与项目主管部门有关科室交换意见。
(3)评价报告撰写、提交及归档阶段
①项目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项目主管部门有关科室、项目实施单位反馈意见,经整理、综合分析后撰写内容翔实、依据真实、论证充分、数据准确、分析透彻的绩效评价报告初稿;提交委托人审核。评价报告能够做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得分有依据、扣分有理由;
②项目组负责人结合委托人审核意见,项目主管部门有关科室、项目实施单位反馈意见对绩效自评复核报告及绩效评价报告进行修改,经三级审核程序后出具正式报告,提交委托人。
③项目组负责人协调组员整理各自工作底稿全部整理归档。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评分结果
2023年度阳泉市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89.70分,绩效评价等次为“良”。
(二)评价结论
阳泉市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合理、指标明确,预算编制科学、配置合理,预算执行良好、支出结构合理,各项管理规范,行政运行成本可控,基本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部门履职效益正逐步显现。但也存在绩效指标不全面,“三公”经费预算超支,管理制度修订不及时等问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部门决策指标分析
部门决策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3.63分,按百分制折算,得分为90.87分,评价等次为优。
2023年阳泉市统计局绩效目标设定符合法律规定,预期效益符合正常水平,与其职责密切相关,绩效目标与年度任务数相对应。阳泉市统计局预算编制科学,预算配置合理。现场评价发现,存在部门绩效指标不全面、可衡量性不强,“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超支等问题,须在今后年度予以完善。
(二)部门管理指标分析
部门管理指标分值40分,评价得分34.22分,按百分制折算,得分为85.55分,评价等次为良。
2023年阳泉市统计局预算管理规范、执行情况良好;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及时足额;公用经费、“三公”经费均在预算范围内,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完成及时;预算资金拨付及使用合规,重大开支已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部门整体支出结构基本稳定;固定资产管理规范,综合利用率高;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务信息公开规范。评价组也发现,阳泉市统计局管理制度修订不及时,未制定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未将评价结果与预算支出项目挂钩,个别会计凭证不完善等问题。
(三)部门产出指标分析
部门产出指标分值30分,评价得分27.9分,按百分制折算,得分为93分,评价等次为优。
2023年阳泉市统计局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人均公用经费、重点支出等运行成本均在有效控制范围内。评价人员在现场评价时发现,上级部门质量考核优良不高、“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超支等问题。
(四)部门效果指标分析
部门效果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3.95分,按百分制折算,得分为93分,评价等次为优。
2023年阳泉市统计局按照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开相关信息,部门履职效果公众满意度较高。加强了统计队伍建设,建立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数据质量责任制,加快了统计信息化建设。但也存在统计基础工作薄弱、获取真实数据资料困难等问题,不利于统计可持续发展需要。
五、项目主要绩效及经验做法
(一)项目绩效
阳泉市统计局积极贯彻落实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通过部门有效履职,全面系统收集源头数据、增强数据协调性、夯实数据质量,着力提高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水平和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全方位提升统计工作的整体服务水平,增强经济统计监测能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入融合,为社会经济稳进提质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为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赋能加码。
(二)主要经验做法
1.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和经济运行监测
一是坚持GDP季度统一核算和月度研判“两条线”并进,及时监测三次产业各行业的指标情况,做好进度分析,在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反馈后两日内完成分析报告工作,同步做好统计数据的发布和解读工作。建立全市主要经济指标统计监测预警工作专班及相应工作机制,每月、每季召开主要指标监测预警分析会对回落幅度较大、负增长的指标进行原因分析,提出合理建议。
二是制定《2022年度各县(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印发《阳泉市2022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解读》,完成2022年各县(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监测工作,为高质量考核调度提供精准服务。
三是完成《阳泉市转型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研究》课题,从经济发展、产业转型、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和民生发展五个角度出发,选取32个统计指标形成评价体系,对全市转型发展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短板进行分析。
2.扎实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一是成立由副市长为组长,31个市直相关部门领导为副组长及成员的阳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与市财政沟通协调,确保全额预算按时到位,同时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传达工作要求,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举办工作调度、试点、清查布置等培训,提升普查人员专业胜任能力。
二是在阳泉市统计信息网及时发布普查文件、工作通知及动态,通过阳泉市政府网站和《阳泉日报》微信公众号发布《山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增加全社会对“五经普”工作的知晓度。
三是在郊区平坦镇开展阳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按照试点方案,组织市县两级普查骨干队伍进行了演练,为全市经济普查正式开展积累宝贵经验。
四是及时下发《关于开展单位清查底册整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清查底册整理要求,现已将全市底册信息整理完成,形成了清查底册。
3.提升统计监督执法效能
一是建立统计违法线索定期零报告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进行信息共享,协作配合和线索移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统筹衔接,确定各职能部门联络人,畅通交流协作渠道。
二是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推进会,部署开展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立案单位调查工作,并对2018年以来案卷全面回头看,选取了典型统计违法行为进行公开通报,并召开警示教育全局大会,传达学习了《国家统计局关于2022年查处的7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及山西省《统计造假典型案例剖析材料》。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入企普法活动,通过发放统计法宣传册、召开统计法治培训等方式,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意识。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设置不全面,难以反映部门履职整体绩效
阳泉市统计局已将全年重点工作目标,按照数量、质量、时限以及运行成本细化分解。评价组现场评价时,发现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存在绩效指标设置不全面的问题,如: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中仅列示项目支出绩效指标,未将全年重点工作绩效指标全部纳入部门整体绩效指标,难以全面反映部门履职的整体绩效。
(二)部门管理制度修订不及时,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完善
2017年12月,阳泉市统计局对《阳泉市统计局制度汇编》进行修订,并印发《阳泉市统计局制度汇编》(修订本)。至本次绩效评价基准日,阳泉市统计局未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予以修订完善,部门管理制度修订不及时。
按照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预算单位应制定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评价人员根据现场评价时发现,阳泉市统计局未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不利于发挥绩效评价结果导向与激励作用。
(三)政府采购执行率偏低
2023年阳泉市统计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1万元,其中:采购货物预算93万元、采购服务预算28万元。全年实际完成采购91.75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75.82%,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偏低。
(四)预算编制质量不高
评价组现场评价时发现,2023年阳泉市统计局部门“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76万元,2022年阳泉市统计局部门“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55万元,较上年超支0.21万元,超支率13.55%。
(五)个别会计凭证不完善
评价组现场评价时发现,阳泉市统计局会计凭证存在原始凭证不完善等问题,如,2023年12月12日第0041号会计凭证,支付复印纸费,采购合同未加盖阳泉市统计局公章。
(六)现阶段统计基础工作薄弱,不利于统计工作可持续
本次绩效评价,评价组对423名调查对象就“阳泉市统计局部门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等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数据显示,有220名调查对象认为:“现阶段统计基础工作薄弱,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外部环境变化较大导致获取真实数据资料困难”。经调查了解,现阶段统计基础工作薄弱,主要表现在基层统计人员在源头数据质量的把控上存在欠缺、部分调查单位统计法治意识不强、对统计数据质量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以及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不足等方面,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统计工作可持续发展。
七、下ー步改进意见或政策建议
(一)严格细化部门绩效目标,全面反映部门履职整体绩效
阳泉市统计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细化项目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设置合理科学、全面完整。一是精准细化绩效指标设置,不但有预期目标,还要有预期效果;二是部门整体绩效指标要全面完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要全部纳入部门整体支出中统筹考虑,全面反映部门履职整体绩效。
(二)及时修订内部管理制度,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阳泉市统计局一要尽快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的修订完善,二要健全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绩效自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导向激励作用。
(三)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提高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
阳泉市统计局要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要求,加强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意识,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政府预算编制范围应全面,做细做实采购预算编制,尽可能把支出需求算准,使市场价格和需求编制有机统一,尽可能缩小预算金额与实际采购金额的差距,提高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
(四)规范预算编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阳泉市统计局要在建立部门绩效管理组织机构的基础上,细化预算科目,相关数据分项目、分部门来填制,同时要用文字进行说明。着眼于年度需求的同时,要与往年的项目经费进行纵向对比,合理优化资金配置,使部门预算更有计划性、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的提升。
(五)完善会计凭证,提高会计工作规范性
阳泉市统计局要严格按照《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查,确保原始凭证能够真实反映经济活动的来龙去脉。记账凭证摘要内容必须完整、凭证附件数必须填写、核准金额要填大写金额。进一步完善会计凭证,提高会计工作规范性和效率。
(六)多措并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一是维护统计队伍稳定,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最大限度地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理论水平、职业道德,实现统计人员专业化。二是加强源点数据采集的质量控制,充分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等一切可利用的现代化工具分析数据差异,进行分析预测。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使各级领导和统计调查对象增强统计法制观念,按时、如实地报送统计报表与统计资料,充分认识到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乃至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均属违法行为,提升统计调查单位对统计工作的支持配合力度,逐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不断适应形势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