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

为贯彻落实《中共阳泉市委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阳发〔2019〕19号)精神,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阳财绩〔2023〕13号)要求,阳泉市财政局委托山西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至9月对“阳泉市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立项背景

为积极响应“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方向,提升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提高企业环境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阳泉市 2021 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阳环发〔2021〕53号)等文件,阳泉市全面推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鼓励企业提升当前分级水平,加强重点企业抽查和“回头看”工作,阳泉市多家企业实施环保提标项目,确保阳泉市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工作全过程科学完善。

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对入选中央环保治理资金储备库中的项目,按照项目选择及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对各项目初步审查、聘请专家评审,以及上级门部审核等多项程序,最终确定了2022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的12个项目。

(二)项目内容

阳泉市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涉及阳泉元丰建材有限公司环保提标改造项目、山西兆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铝分公司二分厂电解烟气脱硫除尘降氟项目、山西盂县西小坪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提标升级改造项目、盂县兴通煤炭加工有限公司新建洗储煤棚二期建设项目、阳泉市汇通恒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西南舁分公司实施天然气窑炉尾气脱硫、脱硝、低氮等环保治理改造项目、阳泉市东梁庄耐火材料厂环保深化治理改造工程、阳泉佳林森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环保提标改造项目、阳泉市三禾氧化锌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提标改造项目、阳泉市璞鑫耐火材料厂环保提标改造项目、阳泉市顺泰和工贸有限公司废气环保措施提标改造项目、山西亚美建筑工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阳泉市王垅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耐火材料技改及环保设施提标升级项目,主要对上述项目环保设施及技术进行提标改造。

(三)绩效目标

通过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使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资金得到保证,项目实施后,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和环保政策要求,进一步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实现企业减排的目的,使大气污染状况得到有效地改善,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公共形象、促进企业长远健康发展。

(四)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阳泉市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共计20969.94万元,分别由中央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组成。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省级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的通知》(晋财资环函〔2021〕114号)、阳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阳财城〔2023〕9号)文件,下达阳泉市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068.304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6901.636万元。

2023年3月,阳泉市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068.304万元,全部拨付至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各县区生态环境局根据各企业项目完成情况拨付项目专项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阳泉市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涉及12个企业,项目资金共计到位13213.30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75.304万元,自筹资金11338.002万元。12个项目共计使用资金11931.279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环保提标改造。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目的意在对阳泉市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的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发现该项目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原因,提出相应建议,致力于为财政部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科学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探索财政预算资金投入的合理性,为合理安排以后年度财政预算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2、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是阳泉市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涉及中央资金4068.304万元,自筹资金16901.636万元。

绩效评价范围涉及阳泉市平定县、盂县、城区、郊区、高新区,具体包括山西盂县西小坪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提标升级改造、盂县兴通煤炭加工有限公司新建洗储煤棚二期建设、山西亚美建筑工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超低排放技术改造等12个项目。

(二)评价指标体系

阳泉市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涉及5个县区12家企业环保提标改造。本次评价参照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将项目决策和过程设置一套指标,项目产出和效益按照县(区)分设五套指标分别考核,再按照项目资金权重综合评分。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围绕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方面,重点突出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该项目决策和过程设置一套指标,项目产出和效益按照县(区)分设五套指标分别考核,再按照项目资金权重综合评分。平定县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包括4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27个三级指标;盂县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包括4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27个三级指标;阳泉市城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包括4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23个三级指标;阳泉市郊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包括4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39个三级指标;阳泉市高新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包括4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27个三级指标。

(三)评价方法及评价实施

1.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进行评价。此外,对相关实施内容进行现场核查,包括对相关资料的查阅、座谈走访、实地勘察等方式,核实相关资料和数据,对相关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流程进行规范性检验。

2.评价实施

(1)准备阶段

根据项目需要,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通过调研及对相关政策文件的解读,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绩效目标,由绩效评价小组按确定并经过专家评审的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评价方法和相关的工作程序和步骤,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现场调研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评价工作的需要和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全面收集基础信息资料,并进行整理、审核,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原则和方法,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形成初步结论。在现场勘查阶段,主要采取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考察、发放调查问卷、座谈询问、对照查证复核等方式,对项目有关情况和基础材料进行核实,掌握第一手评价资料。

(3)撰写出具报告

按照绩效评价有关规定及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提交阳泉市财政局征求意见。经专家评审整改后,出具正式报告上报阳泉市财政局,同时出具正式评价报告日后90日内,及时将工作底稿与评价报告等一起归入评价业务档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综合评价情况

经分析,阳泉市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64.7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平定县72.10分(中)、高新区70.30分(中)、郊区63.95分(中)、城区60.16分(中)、盂县45.10分(差)。

2.评价结论

基于以上评价结果,得出以下结论:阳泉市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按照资金分配原则,项目资金分配额度合理,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和环保政策要求,但是,通过评价也发现专项资金分配周期长,下达时间晚;企业自筹资金到位率低;项目过程管理不够到位;受疫情、公司效益等影响,部分项目未能按时完工,环保验收滞后,导致大部分项目污染物减排量未达到计划目标,项目实施效果不明显;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够规范等问题,项目总体实施情况为中。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决策指标分析

该类指标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具体分为6个三级指标。满分为20分,项目该类指标总得分为17分,折算为百分制得85分,项目投入情况评价等级为良。该项目项依据充分,按照资金分配原则,项目资金分配额度合理,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和环保政策要求,但也发现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等。

(二)过程指标分析

该类指标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2个二级指标,具体分为7个三级指标,满分为20分,项目该类指标总得分为13.68分,折算为百分制得68.40分,项目过程情况评价等级为中。该项目专项资金分配周期长,下达时间晚;部分企业自筹资金到位率低;国企环保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部分民企项目过程管理不够到位。

(三)产出指标分析

该类指标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产出指标满分30分,项目该类指标总得分16.89分,折算百分制得分56.30分,评价等级差。该项目受疫情、公司效益等影响,部分项目未能按时完工,环保验收滞后,整体产出情况不佳。

(四)效益指标分析

该类指标包括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性、满意度5个二级指标。效果指标满分为30分,项目该类指标总得分17.21分,折算百分制得分57.37分,评价等级差。该项目受疫情、公司效益等影响,部分项目未能按时完工,环保验收滞后,导致大部分项目污染物减排量未达到计划目标,项目实施效果不明显。

五、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情况

国企及部分民企环保项目完成情况良好大气污染防治效果明显。经实地勘查,国企环保项目完成情况良好。山西兆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铝分公司二分厂电解烟气脱硫除尘降氟项目和山西亚美建筑工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属于国企环保项目,均按照计划规模完成;部分民企完成情况良好。阳泉佳林森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环保提标改造项目,按照计划改造规模要求于2023年5月全部完工,该项目工程验收合格,企业完成了自主环保验收,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最高允许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阳泉市三禾氧化锌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提标改造项目、阳泉市汇通恒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西南舁分公司天然气窑炉尾气脱硫、脱硝、低氮等环保治理改造项目均按照按照计划改造要求全部完工。经访谈了解到,实施完成后均能达到《阳泉市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深化治理实施方案》中要求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标准,大气污染防治效果明显。

六、存在的问题

(一)专项资金分配周期长,下达时间晚。

经评价组调查了解,专项资金分配周期长,下达时间晚。主要表现为: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省级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的通知》(晋财资环函〔2021〕114号)文件,2021年山西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4068.304万元。但是,直到2023年2月28日,阳泉市财政局才下达资金文件分配完成专项资金。主要原因: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在分配专项资金前要经过项目审核、聘请专家对项目进行实质性审查、驻局纪检组审核、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审核、拟支持清单提交省厅审核并在网站进行公示等过程,资金分配流程较长,专项资金分配周期长,导致专项资金下达时间晚。

(二)企业自筹资金到位率低。

经评价组调查了解,阳泉市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共计20969.9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068.304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6901.636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12家企业实际到位自筹资金共计11338.002万元,总资金到位率67.08%,其中:平定县101.03%,盂县34.31%,城区7.53%,郊区74.92%,高新区63.81%。企业自筹资金到位率低,主要原因:12家项目实施单位中有10家单位为民营企业,受上年度疫情、公司效益影响,部分项目工期延长,企业流动资金先以维持生产所需,导致项目自筹资金短缺。  

(三)项目过程管理不够到位。

经评价组调查了解,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部分制度执行不到位现象,主要表现为:一是档案资料不完整,阳泉市汇通恒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西南舁分公司部分项目合同丢失;二是预算绩效管理执行不到位,自评评价工作不够严谨,评价内容不够全面,导致项目自评工作质量不高,未能准确反映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三是项目实施调整不规范,阳泉元丰建材有限公司和阳泉市顺泰和工贸有限公司封闭储料库改造面积增加,无变更手续。

(四)项目未能按时完工,环保验收滞后。

经评价组调查了解,阳泉市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的12个项目,有10个项目工期延长,截止绩效评价日,仍有6个项目未完工;已完工的项目中,只有1家企业完成自主环保验收。主要原因:一是国有企业各项程序繁琐,环保验收滞后;二是大部分民营企业受疫情、公司效益影响,使得部分项目延期、企业停产,导致项目未能按时完工,环保验收滞后。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

通过对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及实地查看了解到,项目实施完成后,将由各企业负责后续管理,但是未见到部分单位项目后续相关管理制度,包括项目日常维护管理、设备操作管理等,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影响项目持续发挥效能。

(六)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够规范。

经评价组调查了解,一是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够合理,主要表现为:阳泉佳林森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环保提标改造项目完成了企业自主环保验收,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最高允许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但是实施前后各项污染物减排量未达到预计绩效目标,效益指标中污染物减排量指标设置不够合理。二是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够清晰、细化,如:山西亚美建筑工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阳泉市顺泰和工贸有限公司废气环保措施提标改造项目,效益指标设置不够细化量化。

七、有关建议

(一)健全完善资金分配管理办法。

建议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在现有资金分配管理的办法上,针对资金分配周期较长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结合政策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和办法,并加大执行力度,同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加快资金的分配进度,缩短资金分配时间,为项目实施提供基础保障。

(二)多措并举保障项目资金,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多措并举保障项目资金,推动项目顺利实施。一是降低成本。企业可以通过降低成本来节约资金。例如,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优化生产流程、降低人力成本等。二是加强内部管理。企业可以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来提高效率,减少浪费,从而节约资金。例如,优化人员配置、加强物资管理等。三是建立风险管理机制。企业可以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和控制,减少资金损失。四是增加筹资渠道。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如:银行贷款、社会捐赠等。

(三)进一步加强项目过程管理。

一是加大“四制”执行力度。建议项目实施单位针对项目建设特点和围绕“四制管理”要求,分类梳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逐一查遗补漏,建立健全项目立项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交工竣工验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体系,为项目规范实施,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建议项目实施单位进一步提高单位人员的绩效管理意识,认真对待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客观、完整;三是严格按程序履行变更手续。建议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实施项目,对建设中需要变更调整的事项,履行相关报批(报备)手续,确保项目实施的规范性。

(四)加快项目环保改造进度,及时完成环保改造任务及验收工作,促进项目效益的实现。

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环保改造进度,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和标准,统筹财力、人力、物力,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协调相关施工单位,及时完成环保改造任务,投入运行,完成环保验收工作,促进项目效益的实现。

(五)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保障项目持续发挥效能。

建议项目实施单位,一是制定各项环保设备管理计划,以确保环保设备的有效管理和使用;二是建立环保设备维护的清单和周期,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三是定期为员工进行环保设备操作和维护培训,以确保员工理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方法,同时也能减少员工错误操作和设备损坏的情况;四是建立环保设备检查制度,定期对环保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的情况。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保障项目持续发挥效能。

(六)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建议项目相关单位在设置和审核绩效目标时,重点关注绩效目标设置的全面性和合理性,在保证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全面、合理的同时,结合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将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并根据企业发展、行业发展等相关统计数据,对指标值进行科学设置,保证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指标明确。

(七)政策性建议

建议主管部门,一是进一步优化资金管理模式,做实项目前期工作,严格项目申报程序,采取多种手段加强资金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强化专项资金使用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建立健全项目监管机制,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全面监督检查,建立进度台账,对未完工项目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针对性的提出影响项目进度的措施和办法,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效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