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阳泉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支出项目
为贯彻落实《中共阳泉市委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阳发〔2019〕19号)精神,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阳财绩〔2023〕13号)要求,阳泉市财政局委托山西博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23年 6月至 9月对“2022年阳泉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支出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立项背景
阳泉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省技能社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西省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技能组发〔2017〕1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工作。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阳泉市2022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阳人社发〔2022〕24号),持续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坚持以就业需求为导向,推进订单式项目制培训,提高培训精准度,提升培训质量效益,提升全市技能人才的整体水平,增强就业市场竞争力,为推进技能阳泉建设,推动更高质量发展和更加充分就业目标提供人才保障。
(二)项目内容
根据各县(区)广大劳动者的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2022年全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对确定输出到省外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开展职业道德、职业规划等培训2200人;鼓励各类开发区组织区域内高新企业围绕产业集群发展需要新招聘的技术技能人才开展不少于3个月的产业集群定向式培训;全年新增技能人才9000人(含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初次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市级人社部根据取证人数给予对应企业、院校、社会评价机构评价补贴;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充分利用线上平台资源,面向广大劳动者持续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培训实名制系统功能,按照“发券-培训-持证-兑现”全流程使用电子券(涉密单位培训评价可以不使用电子券);鼓励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院校等组织,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三)绩效目标
按照《阳泉市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阳人社发〔2022〕24号)文件及第二批职业技能提升资金就业帮扶车间岗前培训计划表要求,阳泉市2022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总目标为: 全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对确定输出到省外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开展职业道德、职业规划等培训2200人,全年新增技能人才9000人(含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初次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600人,技能人才总量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31%,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保持在30%,对平定县、盂县、郊区、矿区、高新区就业帮扶车间开展职业技能岗前培训243人。按照“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总体思路,激励和带动更多劳动者走出一条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之路,为阳泉市实现转型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四)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阳泉市2022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共计拨付1442.70万元,其中第一批拨付1418.40万元,(其中:市本级735.40万元、平定120万元、盂县260万元、郊区100万元、矿区100万元、城区100万元、高新区3万元),第二批拨付24.30万元,(其中:平定9.10万元、盂县8.20万元、郊区3.80万元、矿区2.70万元、高新区0.5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省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财政专项资金。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资金自2018年开展以来滚存结余,2022年年初全市专项资金结存共计1750.30万元,其中市本级969.44万元、平定204.84万元、盂县71.79万元、郊区241.86万元、城区55.09万元、矿区48.19万元、高新区159.09万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各县(区)培训项目实际支付资金2109.31万元,其中:支付2021年度培训补贴864.25万元,(其中:市本级607.72万元、平定39.72万元、盂县24.13万元、郊区184.27万元、城区2.13万元、矿区6.28万元)支付2022年度培训补贴1245.06万元,(其中:市本级596.39万元、平定169.46万元、盂县240.93万元、郊区107.10万元、矿区73.91万元、高新区57.27万元)。资金结余共计1137.65万元。(其中:市本级515.95万元、平定143.16万元、盂县87.47万元、郊区60.70万元、城区154.36万元、矿区71.04万元、高新区104.97万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各县(区)均未发放第二批职业技能提升帮扶车间岗前培训资金24.30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相关资料的获取,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解和调查,掌握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工作进展、资金使用、制度建设、预算执行情况及其取得的成效,同时,对项目的各项管理监督、项目的各项保障措施,项目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全面反映财政资金产出和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
2.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2022年阳泉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专项资金1442.70万元。包括第一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1418.40万元(其中:市本级735.40万元、平定120万元、盂县260万元、郊区100万元、矿区100万元、城区100万元、高新区3万元)和第二批职业技能提升帮扶车间岗前培训资金24.30万元(其中:平定9.10万元、盂县8.20万元、郊区3.80万元、矿区2.70万元、高新区0.5万元)。
3.绩效评价范围
绩效评价的范围为阳泉市市本级和6县区,阳泉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四个方面,具体包括:项目组织管理与实施情况、项目资金的到位、使用及管理情况、项目产出及效益等。
(二)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包括4项一级指标、11项二级指标、32项三级指标。权重设计采用经验判断法和按重要性排序法,以《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文件绩效评价指标权重设计为参考,以阳泉市2022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资金产出和效益为评价重点,并对相应指标设置较大的指标权重,最终确定项目决策类指标权重占比10%,项目过程类指标权重占比20%,项目产出类指标权重占比35%,项目效益类指标权重占比35%,二、三级指标权重依据重要性原则合理分配。
(三)评价方法及评价实施
本次绩效评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用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本次绩效评价实施分为绩效评价前期准备、现场实施、绩效评价报告撰写和提交三个阶段。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评价组通过与项目负责人进行访谈、对项目单位提供的财务和业务资料进行现场甄别和复核,进一步检查和核实各县(区)职业技能项目开展的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为客观反映阳泉市2022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效果,评价人员对相关工作人员及各县(区)项目参加培训学员,随机发放问卷380份,其中:对项目相关工作人员现场发放问卷30份、对各县(区)参加培训的学员通过电话访谈问卷350份,直接向被调查人员了解阳泉市2022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开展后的社会影响。至现场评价截止日,收回现场调查问卷30份、电话访谈问卷367份,有效问卷共计367份,其中:社会公众337份、相关工作人员30份。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阳泉市2022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项目总体得分为79.61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中”。其中:决策类指标考评得分为10分;过程类指标考评得分为14.97分;产出类指标考评得分为26.28分;效益类指标考评得分为28.36分。
阳泉市2022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项目符合阳泉市实际就业现状、立项依据充分、程序基本规范、绩效目标较为合理、绩效指标较为明确,但同时存在各县(区)培训补贴资金结余较大、未对存在违规现象的培训机构建立黑名单及退出机制、培训对象不够精准,部分培训学员不符合政策规定范围人员、培训工种与阳泉市当前产业发展需求存在差距、全市技能培训以企业职工培训和普惠制培训为主,其他培训类型开展需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知晓率较低,导致群众参与培训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决策指标分析
决策类指标主要从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等6个指标考查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及资金投入情况。决策类指标权重分共10分,实际得分为10分,得分率100%。
(二)过程指标分析
过程类指标主要从资金到位率、培训补贴资金发放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政府采购程序合规性、项目监督管理有效性、资料档案管理规范性等7个指标考查项目资金管理及组织实施情况。过程类指标权重分共20分,实际得分为14.97分,得分率74.85%。
(三)产出指标分析
产出类指标主要从职业技能培训完成率、技能人才新增完成率、高技能人才新增完成率、农村劳动力省际输出就业前培训完成率、帮扶车间岗前培训完成率、培训合格率、培训对象准确率、培训及等级评价补贴标准准确率、培训课程设置针对性、技能培训工作完成及时性、培训补贴资金发放及时性等11个指标考查项目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及产出时效情况(注:市本级与城区不涉及帮扶车间培训,无扶贫任务;市本级无计划取证任务数,产出数量目标与其余各县(区)不同,市本级与城区产出数量指标分别设置)。产出类指标权重分共35分,实际得分为26.28分,得分率75.06%。
(四)效益指标分析
效益类指标主要从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情况、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情况、就业重点群体培训后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率、政策知晓率、项目政策管理、资金可持续、参加培训人员和工作人员满意度等8个指标考查项目效益及项目满意度情况。效益类指标权重分共35分,实际得分为28.36分,得分率81.03%。
五、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情况
(一)项目产出情况
阳泉市2022年第一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资金计划全市完成12000人,截止2022年12月31日,阳泉市共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总人数达24945人,其中企业职工培训16107人、普惠制培训7344人、订单式、项目制培训60人、创业培训1322人、线上培训102人;培训合格总人数为24541人,培训合格率为98.38%;就业重点群体培训人数为8354人,就业重点群体培训后实现就业人数2859人,就业率为34.22%;等级评价补贴发放初级人数4604人、中级4706人、高级1893人;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31%。
(二)积极开展以就业为目的“订单式、项目制”培训,实现乡村旅游开发和村民就业的双赢目标。
盂县积极开展以就业为目的“订单式、项目制”培训,订单培训专业设置为:景区营销人员30人、农家乐烹调人员30人,培训专业结合就业岗位的定向设置,精准解决了泥河村旅游开发的人力需求问题。经过培训,60人成绩全部合格、24人取得五级“商品营业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2人取得五级“中式烹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58人与山西省锦绣乡村旅游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经县人社局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实现了乡村旅游开发和村民就业的双赢目标。
(三)积极推进社保卡在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应用,实现业务管理工作一体化。
全市范围职业技能培训过程中全面推广使用电子培训券,实施“发券一培训一持证一兑现”的闭环管理,积极推进社保卡在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应用,包括培训报名验证、培训实名签到区更多移动端服务,实现了业务经办一体化、业务查询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提高了培训监管的质量。
六、存在的问题
(一)各县(区)培训补贴资金结余较大。
截止2023年2月28日,各县(区)培训资金结余共计526.18万元,其中:市本级49.29万元、平定139.36万元、盂县47.77万元、郊区55.27万元、城区66.10万元、矿区71.04万元、高新区97.35万元。资金结余主要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资金自2018年开展以来滚存结余,一是部分县(区)未完成目标任务部分的结余资金;二是普惠制培训、创业培训、订单式、项目制培训等按规定培训后未实现就业的不予支付剩余20%的资金。三是阳泉市技能培训工作方案企业职工培训比例相比山西省技能培训工作方案偏多,企业职工培训任务数增多导致其他培训类型任务数减少且企业职工培训补贴资金相比其他培训补贴金额较小,从而导致资金结余。
(二)未对存在违规现象的培训机构建立黑名单及退出机制。
通过现场访谈及收集的招投标资料了解到,针对培训机构的入选仅有场地要求、师资要求、企业业绩要求及上年度承担阳泉市“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培训任务培训合格率高于80%、就业率高于30%来作为加分项,自2018年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开展以来,政府采购要求中并未对上年度培训机构存在的违规招生或其他违规现象来作为下年度培训机构入选的约束条件,未建立黑名单及培训机构退出机制,导致各县(区)上年度存在违规现象的培训机构仍然在本年度政府采购中入选。
(三)培训对象不够精准,部分培训学员不符合政策规定范围人员。
根据市本级及各县(区)提供的培训学员台账、自查报告、审计报告和评价工作组对培训学员电话访谈抽查了解到,平定县2022年度自查出共47名培训学员不符合政策规定培训范围人员,其中21名参训学员培训时已缴纳企业职工工伤保险,26名参训学员培训时担任企业法人或企业高管,盂县通过自查发现1家培训机构3名培训学员培训期间缴纳工伤保险。原因为:目前培训对象的身份核验主要通过全省统一的电子培训券系统,由于系统接入的大数据不全面,导致无法及时发现培训对象的真实身份。
(四)培训工种与就业关联性较差且与市场发展需求存在差距。
通过查看市本级及各县(区)培训资料了解到目前我市技能培训在餐饮、美容美发、家政、护理、康养、物业、保安等方面占比仍比较大,与我市市场发展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例如普惠制培训中,除城区外各县(区)培训课程设置均有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等相关专业,而就业反馈数据显示学员培训后从事的工作与培训专业关联性较差。
(五)全市技能培训以企业职工培训和普惠制培训为主,其他培训类型开展需进一步提升。
阳泉市2022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年农村劳动力省际输出就业前培训指导任务总人数为2200人、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各县(区)均未完成目标计划任务数;第二批帮扶车间岗前培训全年计划任务总人数为243人,截止2022年12月31日,仅盂县完成培训82人,其余各县(区)均未完成;订单式、项目制培训、创业培训以及线上培训仅部分县(区)完成。全市技能培训总体以企业职工培训和普惠制培训为主,其他培训类型开展情况需进一步提升。
(六)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知晓率较低,导致群众参与培训积极性不高。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统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社会知晓率为71.81%,各县(区)对职业技能培训的宣传力度较差,针对培训人群的选择主要通过培训机构人员和人社部门人员联合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对培训人群进行摸底选取,且培训对象对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性不高,导致部分培训学员被动参加技能培训项目。
七、有关建议
(一)统筹使用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建议项目部门要以坚持就业导向,牢固树立职业技能培训为就业服务的理念,根据年度培训工作任务和本地区资金保障能力,统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质效。设区市可对市本级和所辖县(区)专账资金调剂使用,以统筹推进当地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二)严格培训机构准入门槛,提升培训质量和社会效益。
建议主管部门在选择培训学校时应慎重专虑其是否具备相应的培训能力和条件,严把准入门槛,规范和强化培训工种内容。要重点关注其业绩口碑、师资力量及场地要求,尤其是对曾经拥有不良记录的培训学校建立黑名单及培训机构退出机制,对违规违纪的、平均就业率不达标的培训机构或企业列入黑名单,取消定点机构资格。同时针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进行定期考核,对培训效果等进行严格把关,通过绩效考核评价考核培训机构任务完成情况,以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社会效益。
(三)大力推进技能培训信息化建设,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建议政府部门建立职业培训信息管理平台,深化大数据应用实现职业培训管理信息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包括培训人员身份筛查信息管理、承担政府补贴培训机构认定、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管理、教学组织管理、师资管理等多个功能模块,以及已享受政府补贴人员信息数据库和培训资源数据库;构建互联互通的技能培训信息化格局,具备培训项目查询、信息录入、资料保管、数据统计、管理分析等综合功能,以提高技能培训管理水平。
(四)加强培训质量监管,提高培训工种的实效性。
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培训质量监督,加大对培训机构开班计划、教学组织、考评结业等重点环节的监管,规范培训行为,确保培训的内容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要求,把培训与就业创业紧密结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需开展培训。突出技能实用性。以提高就业创业实效为核心,不以完成培训任务为目的降低培训质量。
(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培训,落实职业技能培训目标任务。
建议人社部门面向城乡各类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就业技能培训,通过规范培训标准、提高师资水平、完善培训模式,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及订单式、项目制培训;对于省际输出就业指导,各县(区)可以选择务工人员出行规模较大,去向较为集中的时期,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工作以及充分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加强线上资源库建设,利用确定的线上培训平台,推动线上课程培训,线下实操培训融合发展。
(六)加强职业技能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
充分利用主流新闻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提高政策“红利”的知晓度。各乡镇、街道通过建立微信群、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和岗位推介。组织各县(区)工作队员,摸清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意愿和务工就业情况,录入全省劳动力建档立卡实名制平台,建立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数据库。加大对职业技能提升项目的宣传力度和组织力度,提高群众对职业培训的知晓程度和对职业技能培训必要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