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1 年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各有关县(区)财政局:

  根据年初预算和市农业农村局阳农局财[2021]21 号文件申请,现将 2021 年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 200 万元(平定县 60 万元,盂县 60 万元,郊区 40万元,城区 20 万元矿区 20 万元)随文下达。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计划,尽快将资金落实到位,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此项资金请列入 2021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经济科目县(区)列“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