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8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平定县、盂县、郊区、矿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晋财农〔2018〕34号和晋开发办〔2018〕32号文件精神,现将省拨付我市的2018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2152.31万元(平定911万元、盂县753万元、郊区448.31万元、矿区40万元)随文下达。接文后,请按照阳农委财字〔2018〕10号文下达的计划,尽快将资金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此项资金收入请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列入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项下,支出列入23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项下,经济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附件:2018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