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004阳泉仲裁委员会2021预算公开

 

一、阳泉仲裁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阳泉仲裁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经阳泉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山西省司法厅登记设立并公告,于1998826日正式成立。

阳泉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以仲裁的方式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负责仲裁法的宣传和推广;开展仲裁理论与实务的研究和仲裁法律知识的宣传培训等。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是建党一百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起步开局之年。在新的一年里,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精神,继续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市委“重塑竞争新优势,倾力打造晋东区域中心城”目标定位,按照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旗帜鲜明加强党的领导,确保仲裁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不断加强仲裁委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支持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职尽责,将加强党的领导和党建工作写入仲裁委员会章程,明确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党组织研究讨论是仲裁委员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仲裁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落实好上级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为提高仲裁公信力提高更加坚强的政治保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彰显仲裁工作的职能作用。

(二)深入贯彻两办文件精神,改革完善仲裁工作体制机制。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精神和新时代加强仲裁工作管理的有关政策,不断探索完善更加符合时代要求、符合阳泉实际的仲裁工作机制,重点强化仲裁与诉讼的有效衔接,探索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有力促进仲裁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持续加强仲裁宣传推广,不断扩大仲裁社会影响力。要广泛开展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推广,不断开拓完善与有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商会协会的交流合作,继续以仲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为突破口,进一步推动仲裁服务向基层延伸,积极参与乡村、街道、社区的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深化仲裁“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工作、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实践经验。

(四)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要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市委“重塑竞争新优势,倾力打造晋东区域中心城”目标定位,认真贯彻市委十二届十次会议精神,全面服务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要开展知识产权仲裁调研,为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工作奠定良好基础。要严肃认真审理好每一起仲裁案件,不断提高仲裁结案率、调解和解率、自动履行率,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五)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仲裁队伍。要结合开展庆祝建党一百周年活动,进一步强化仲裁工作人员理想信念教育,巩固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学用《民法典》为抓手,广泛开展仲裁员、办案秘书实务培训、案例研讨等活动,切实增强仲裁队伍的业务本领和服务能力。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仲裁领域始终风清气正,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操守规范、业务精湛的仲裁队伍。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预算部门:阳泉仲裁委员会

序号

所属单位名称

1

阳泉仲裁委员会

2

 

3

 

二、2021年阳泉仲裁委员会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及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103.37万元,比2020年减少55.12万元,减少34.78%,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未申报仲裁费预算,收入总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及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103.37万元,比2020年减少55.12万元,下降34.78%,主要原因是减少仲裁费支出预算,支出预算总体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12021年基本支出100.37万元,比2020年减少55.1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仲裁费支出预算,支出预算总体减少。

22021年项目支出3万元,与2020年相同,为精准扶贫干部驻村工作经费和生活补贴。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1万元,与2020年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与2020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0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已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调配,无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78万元,与2020年预算17.22万元相比,减少6.44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2021年我单位收回部分日常公用经费(阳泉市财政局关于收回阳泉市仲裁委员会2015-2020年部分预算资金的通知(阳财行[2021]2号))。

(三)政府采购信息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原有一般公务用车一辆,系20163月调拨,原为警车,车牌号为晋C1650警,后过户为一般公务用车,车牌号为晋C7071C201910月已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使用平台统一调配。

2.房屋情况:办公地址、办公面积。

我单位使用的房屋面积共173.4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87.07平方米,业务用房51.67平方米,其他房屋34.68平方米,归阳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没有相关内容。

2.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没有相关内容。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四、2021年阳泉仲裁委员会预算信息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