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下达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形势,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局持续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贴。补贴标准按照自理、半失能、失能老人分别为每人每年1200元、1800元和2400元。

近期,市财政局下达民办养老机构93.5万元,专项用于改善服务设施、提升照护能力、保障入住老人日常生活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