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近日,为持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更好发挥内部控制“促合规、保安全、防风险、提效能”作用,市财政局向各县(区)财政部门、市直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结合阳泉市实际提出四项贯彻落实要求。

《通知》共提出十二项、三十五条具体措施,从单位层面出发,加强组织机制建设、关键岗位管理、风险评估、监督评价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从经济活动业务层面出发,在改进预算业务控制、收支业务控制、采购业务控制、资产管理控制、建设项目控制、合同管理控制等方面,明确抓好任务要求落实;同时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实施、评价监督和报告全过程,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建立动态协调机制。明确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的首要责任人,确保内部控制覆盖单位经济和业务活动全范围,贯穿内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

结合《通知》要求,我局提出四项具体措施:一是明确目标,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全面梳理,完善制度体系;三是加强执行,确保制度落地;四是强化监督,形成长效机制。要求全市各部门和单位要定期开展内部管理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对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等完善情况予以重点关注;贯彻落实新会计法,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夯实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依法编制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依法公开财务信息,深化财务数据分析应用,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探索打通各类信息系统之间的隔阂,保障各类信息系统协同运作、信息共享,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强化风险研判和预警。同时,鼓励各行政事业单位提升管理会计在内部控制中的综合效用,加强管理会计工具方法与单位内部控制措施的衔接配合。

(会计科 牛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