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扎实落实202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资金保障工作

为深入落实2026年省政府民生实事,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切实提升民生保障温度,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相关要求,平定县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发放丧葬补助金。

为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平定县明确了丧葬补助金享受范围:缴费期间死亡的参保人员,若死亡时间距缴费时间不足一年,不享受该丧葬补助;补助标准严格按照补助对象死亡时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按12个月计算发放,切实做到政策统一、标准明晰、执行规范。

民生政策落地,资金保障先行。目前,平定县已收到上级下达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资金共计77.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62万元、市级资金15.5万元。同时,平定县主动扛起民生保障主体责任,在财政预算中专项安排100万元资金,与上级补助资金形成合力,足额保障丧葬补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切实将民生实事办实、办好,让参保群众共享政策红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