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财政局扎实推进2025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晋发〔2018〕39号)精神,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期,平定县财政局监督绩效评价股有序组织开展2025年度部门整体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本次自评严格对照2025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数据,要求各部门(单位)对年度批复的全部预算项目实现全覆盖自评。近日,已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完成任务部署,线上布置自评项目1208条。工作中明确要求,绩效自评须坚持科学规范、真实准确、细化量化、严谨务实,各部门(单位)须按规定时限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报送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自评报告及各项目绩效自评表、自评报告。

下一步,平定县财政局将聚焦自评质量提升,全面加强自评结果审核把关,细化完善审核标准,重点纠治填报不规范、结果不真实、报送不及时等问题,持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