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国家安全法
2026年4月15日是第11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护航‘十五五’新征程”。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只有筑牢安全屏障,才能保障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民族复兴。
一、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二、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我们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三、国家安全观涵盖领域
国家安全教育既包含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等传统安全领域,也包含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和海外利益安全等非传统领域,以及太空、深海、极地等新型安全领域。

四、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和组织的义务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五、在金融安全方面,日常生活中我们能做什么?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常生活中我们需要擦亮双眼,警惕身边的金融“陷阱”。
1. 非法集资
套路:承诺“稳赚不赔”,初期返利诱人,后期卷款跑路。
伪装:虚构养老、影视等项目,伪造资质,甚至请明星站台。
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收益越高,风险越大!
2. 电信诈骗
刷单返利:小额返佣是诱饵,大额投入后直接消失。
假客服:谎称包裹丢失、商品理赔,诱导转账或点击链接。
婚恋骗局:伪装成功人士,以“投资”“急用”为由骗钱。
提醒:陌生链接别乱点,转账前先核实身份!
3. 非法中介
减免债务:收高额服务费后失联,甚至伪造材料。
代理维权:恶意投诉导致征信受损,维权不成反被坑。
警惕:凡是声称“内部关系”“快速解决”的,多半是坑!
任何机构、个人不得协助洗钱、恐怖融资,不得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场所、信息、技术等支持。若发现任何危害金融安全的行为,如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洗钱、“黑灰产”等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全国统一的国家安全举报电话是12339,也可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反映,为维护金融秩序贡献自己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