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相关当事人:山西青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晋源区阳光西路 6 号4 号楼4 单元31 层3102 室
二、基本情况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博学楼校舍改造工程项目中,该公司与其他公司的投标文件部分内容存在高度且异常一致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之规定,我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采购金额(788045.17 元)千分之八即人民币6304.36 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阳泉市财政局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