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得2024年度争取中央支持奖励资金1072万元
近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市县2024年度争取中央支持奖励资金的通知》,对全省2024年度争取中央支持的市县予以奖励。我市共获得奖励资金1072万元,其中:平定县199万元、盂县873万元。
2024年,我市财政部门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财政政策动态,深入研究中央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方向和条件,指导各有关部门精心谋划项目储备,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汇报,争取到超长期特别国债(三北工程)资金24415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加快重点地区和城市平战结合建设领域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方向)资金12251万元。按照省财政厅《市县争取中央资金奖励办法》,我市积极争取,获得奖励资金1072万元。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加大中央资金争取力度,积极向上反映本市的实际情况和资金需求,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资金支持,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贡献阳泉力量。
(预算科 种法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