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下达2023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
为提高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和监管水平,支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市财政局下达2023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784万元,其中:平定县546万元,盂县124万元,郊区114万元,支持我市11家煤矿及非煤矿山企业建设纳入全国性系统的重大违法行为智能识别分析系统、应急处置视频智能通讯系统和智能视频辅助监管监察系统,从而提升矿山数字化、智能化安全生产预防和监管水平。
同时,市财政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建科 李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