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阳泉市财政局党组关于 阳泉市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阳泉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推动法治财政建设,将法治理念贯彻财政工作各个环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局党组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作用”, 每两月开展一次集体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坚持做到常学常新。制定出台《财政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明确学习重点目标,不断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决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财政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汇报,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跟进问效督促落实,认真开展年度述法,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规范运行管理,着力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一是守牢“稳”的底线。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4.71亿元,同比下降10.1%,减收8.3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68.3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9.2%,同比下降0.2%,减支0.28亿元。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收支矛盾严重突出的困难局势下,市财政局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履行依法理财职责,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家财税政策,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力量保障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重大任务,全市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二是坚持“管”的原则。健全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体系,通过“数字财政”系统对预算安排源头到资金使用末端进行全链条监控,及时跟踪资金分配情况、全面筛查资金支付数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府会计核算。严肃财经纪律,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为法治财政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三)提升执法质量,扎实推进“三年行动计划”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方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专班,切实发挥出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
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动健全并严格执行局党组集体议事规则。
三是依法依规履行职能。严格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重新修订了《阳泉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及时在官网公布、动态调整。新修订的“清单”共有5大类31项行政职权,包括行政处罚21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1项和其他权利4项。
四是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对财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做好全局行政执法证的申领、清理和公共法律知识考试组织等工作。配齐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发挥作用。
五是做好政策措施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梳理报送2013年至2023年我局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19个;发布《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废止6件2012年以来由科室起草以局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六是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同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财政管理、财政行政复议、政府采购投诉等重大法律事宜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执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符合条件的在编人员担任我局公职律师,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工作“小切口”,助推我局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取消所有纸质采购文件和手续,大大提高采购效率。召开“政采云”系统培训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座谈会,组织全市各类采购主体参加多次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有效提升采购服务水平。推动云计算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印刷服务实施框架采购协议,充分发挥规模效益,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节约财政资金,也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营造了更加广阔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二是统筹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局认领的“互联网+监管”事项6项,监管事项认领率100%,监管行为累计录入168条,监管行为数据覆盖率83.33%。
三是加强财政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扎实开展国家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和省治理“两不一欠”问题专项行动,积极筹措资金,圆满完成2024年度清欠任务,有效改善了企业资金状况,提振了企业信心,为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对提高政府公信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制定印发《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规范市场主体政府采购行为。
(五)丰富载体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制定了《2024年阳泉市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团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宪法、民法典、保守国家秘密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财政监督、山西省营商环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专题培训20余次,教育引导财政干部增强法治观念,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充分把握“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份“民法典宣传月”、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线上考试答题、观看网络直播等形式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养。同时,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财政内网、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等线上线下通过张贴主题海报、悬挂宣传标语、发布政策解读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财政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过去一年,虽然在财政法治建设上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例如法治学习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部分科室的同志有时以业务工作繁忙为由,参加局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不积极,参加线上的答题和学习不主动,严重影响学习成效;依法理财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个别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在日常工作中未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制度意识和法治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宣传形式和手段不够丰富,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普法宣传与财政业务工作的结合度不够,对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普法宣传方式不多,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创新力度还需加强。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5年,市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确保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健运行。
一是持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坚持预算法定,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强化预算约束,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方针并长期坚持。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加强财会监督,严格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统筹抓好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实,建立健全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积极稳妥推动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二是切实在制度建设上加力提效。把增强制度意识、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扎实做好政策制度梳理,根据上位法修订变化和财税体制改革发展实际,全面梳理现行财政政策文件和制度办法,及时清理、调整规范,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工作,夯实财政制度基础。稳步推进政策制度评估,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
三是严格规范依法行政。继续认真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进一步规范财政工作人员公平、公正、合理行使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
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阳泉市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部署,结合财政部门职能特点,聚焦服务提质增效,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更优。
五是增强财政普法实效。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和特点,加强对预算部门、服务单位的法律法规普及宣传,进一步丰富渠道,创新方式,强化学习,做好宣传,着力强化财政普法宣传的深度和精度,不断提升财政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六是加强财政法治队伍建设。以提高素质、规范执法为目标,持续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培训,提高财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自身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巩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理念,构建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财政执法队伍。
中共阳泉市财政局党组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