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公告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监〔2024〕19号)的精神,阳泉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于2024年8月8日至9月13日,先后对阳泉市民政事务中心和阳泉市社会保障网络管理中心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以被检查单位2023年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情况、会计基础规范执行情况和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相关事项等为主要检查内容,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具体执行。重点关注被检查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科目设置是否合规、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编制的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会计监督是否有效等方面。

二、基本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各被检查单位基本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置会计机构,岗位职责较为明确,工作流程较为完善,会计管理工作总体情况较好,单位领导对会计工作普遍重视,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核算监督职能。被检查单位均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准确反映本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在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上也较为规范,未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被检查单位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存在资产不实、收入不实、费用不实等会计核算不实;二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执行不严格,部分原始凭证附件不齐全,个别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三是内控制度不够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阳泉市财政局依法分别向阳泉市民政事务中心和阳泉市社会保障网络管理中心下达了处理意见和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市财政局。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以查促改,以改提质,以质增效,确保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到位。

                     阳泉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