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交办<阳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阳人办发〔2022〕47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做出的审议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关于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针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及资产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找突破,见成效。
(一)改革与维稳并重,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安排部署,以市委“14510”总体思路和部署为指引,年初即制定了《阳泉市2022年国资国企改革行动计划》,细化了本年度国资国企改革重点任务。随后几个月,我们将继续狠抓落实,确保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完善企业现代治理结构,全面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规范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权责,制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推进企业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改变国企亏损严重的局面,从发展思路、经营指标、改革举措、运营机制、制度建设等多方面对标找差,完善市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尽快迈过“生存线”、迈向“发展线”。分类推进企业改革,拟对部分商贸流通企业进行整合重组,实行集团化管理。市粮油公司、市粮油批发市场通过省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招商,积极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粮食企业改革。对物资集团所属民爆公司实行改制,公开转让股权。按照国家、省将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的有关精神,对所监管粮食企业进行整合重组,成立一家公益性的储备粮管理企业。
(二)监督与考核并举,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年初,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监管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完善了党组织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前由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已成为刚性约束。推行绩效考核。进一步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薪酬能增能减的管理机制。针对不同类型企业,突出不同考核重点并细化考核内容。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贡献突出的企业采取必要的奖励措施,广泛调动企业负责人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三)防范与化解并进,抓好国有资产重大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企业风险管控。印发了《阳泉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融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监管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加强监管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及资金风险防范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等4个办法(意见),指导企业加强风险防控,规范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和资金管理及融资行为,防范融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建成国资数智化监管平台。创新国资监管方式,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国资委要求,着力建设包括组织机构基本信息管理、大额资金动态监测应用、“三重一大”决策运行监管、国有资产监督追责工作四大业务系统的阳泉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实现与省国资委网络通、数据通。
二、关于不断完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提升国有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
针对我市地方金融企业风险依然存在,保值增值压力大的问题,根据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建体系、防风险工作。
(一)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
一是要在推进减量提质,增强融资担保资本实力的基础上,持续扩面降费,提升融资担保服务效能。目前,我市已按照省部署,构建完成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运营体系。除高新区保留1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各县(区)融资担保机构与方舟担保公司合并为1家融担机构,注册资本金由改革前2.2亿元增加到4.1亿元,资本实力得到大幅增强。我市将持续优化政策支持保障,增加融资担保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缓解小微、“三农”等普惠领域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过建立完善资本金补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管理办法,将风险补偿比例提高到2‰-5‰,保费补贴按照2.5%的盈亏平衡点给予担保费率补差。针对疫情冲击,发挥准财政政策工具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出台了《阳泉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助企纾困稳经济实施细则》,对小微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市场主体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费率下降至0.5%;充分发挥“信保基金”作用,开展“无抵押、纯信用”担保,担保费率控制在0.75%左右。
二是多点协同发力,深化融资担保改革成果。一方面,要引导市级融担机构坚守“支农支小”定位,落实小微企业贷款担保绩效考核,构建起“能担、愿担、敢担”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支小支农业务占比。另一方面,要深化银担合作,推出“见贷即担、见贷即保”业务模式,简化担保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同时,推动国担基金“总对总”批量化业务提质放量,建立银担“总对总”合作按月调度机制。推动银担机构二八风险分担机制全面落实,大幅拓宽融资担保覆盖面。
(二)强化国有金融资本内外部监督,构建监管体系,着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一是加强基础管理,压实国有金融机构主体责任。要做好产权登记、权属界定、统计分析工作,贯彻落实统一的国有金融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开展动态统计监测和金融运行分析,全面掌握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运营情况,依法依规推进信息公开。压实金融企业主体责任,要求金融企业依法依规做好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二是强化内外监督,畅通金融管理部门信息共享。要充分发挥国有股权董事、股东监事“前哨”作用,分别向阳泉融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阳泉方舟信保资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委派股权董事和监事,实行董监事和出资人沟通报告制度,落实出资人监督机制。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督促金融机构履行好防范金融风险的主体责任。积极发挥金融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建立健全金融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的沟通交流机制,将金融机构绩效评价结果同时向各金融监管部门通报,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
三、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
根据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工作要坚持不懈查缺补漏,扎实推进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动态化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要加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真正使《条例》深入落实到资产管理的实践中。要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特别是主管委、办、局,要形成系统内部健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和内控制度,担负起国有资产监管职责。要对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文物文化资产的登记入账工作,开展分类别、分阶段、有步骤的督查,扎牢各类资产的财务会计核算基础,为准确计量各类国有资产,以及盘活公共基础设施等存量资产,做好前期基础工作。要加快构建与完善“公物仓”,目前市级已经建成近1000平米的线下实体公物仓,在调剂资产、修旧利废、以及推进共享共用方面起步运行。要尽快健全公物仓管理制度,年内出台《市级公物仓实施管理办法》,规范公物仓运行,支持扩展和增加共享共用资产储备,加大资产调剂安排、共享共用力度。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机构改革涉改单位资产处置的监控,指导单位做好资产清点、划转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盘活闲置资产,群策群力,拓展思路,采用“化整为零”和“化零为整”相结合的办法,通过调整调剂、对外租赁、合作经营、资产出售等多种方式盘活闲置资产。要加强指导,推动市直部门加快资产盘点进度。一方面通过盘点将资产中的“泡沫”挤出来,推进实施实物资产电子标签化管理;另一方面加快单位纳入资产云平台进程,提高市级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关于持续强化自然资源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推进自然资源开发利用
根据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审议意见,我们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以规划为统领,提高国有自然资源宏观管理水平
一是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我市于2019年启动了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开展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初步计划编制村庄规划399个,去年完成了8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今年上半年,152个村庄规划陆续启动了编制工作,预计年底前完成编制任务。
二是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目前,我市“三区三线”初步划定成果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三区三线”初步划定全市城镇开发边界规模158.97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 1160.91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95.13万亩。
(二)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实现数据及时更新和共享
目前,我市已经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市级预验收工作,总体成果符合《山西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山西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验收办法通知》要求。在“三调”成果的基础上,利用国家下发的2021年底卫星正射影像图和地类变化信息,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开展实地调查举证,更新了“三调”数据库,形成最新的国土利用基础数据。待国家下发正式成果数据后,我们将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做好后续工作,开展国土变更工作总结、数据汇总分析以及成果共享,为全市自然资源日常管理工作提供有效支撑。
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目前,我市已启动温河、桃河等六条河流的确权登记项目的权籍调查工作,正在通过对收集回来的资料分析,进行工作底图编制和登记单元的预划,力争于今年底完成市级河长管理的桃河、温河两条河流的试点确权登记。
(三)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体系,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化核算
积极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全面摸清我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在统一资产清查价值内涵的基础上,明确资产清查价格体系构建的路线与方法,建立不同层级的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为打通资源转化为资产通道,实现精细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目前,我市已将所辖县(区)内农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储备土地、矿产、全民所有森林、草原等资源资产基础数据资料经审核无误后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加强自然资源保护
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式转变。要依法规范土地出让管理。根据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标准体系和产业准入政策,将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水平和生态保护要求作为选择使用权人的重要因素。我们将认真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不断规范土地二级市场管理,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市场监测监管和调控机制,强化对交易各方的信用监管。
(五)盘活处置闲置土地资产,提高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水平
加强闲置土地资产管理,科学盘活闲置土地,提高闲置土地的利用效率。目前,阳泉市电石集团有限公司、阳泉电器厂有限责任公司两家破产企业的土地已供应,出让面积67.44亩,收缴土地出让金10807万元。市速凝剂厂破产已完成土地收储,纳入土地储备库,准备供应。市食品公司、蔬菜公司、高压电瓷厂3家破产企业土地已启动收储。我们要进一步摸清底数,对市属国有企业,特别是破产企业的闲置土地进行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根据地块性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类施策,合理开发利用,发挥出闲置存量土地的最大效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市政府将进一步研究充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指标体系。要把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等作为报告的重要内容。报告要客观反映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要积极配合人大财经委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和国有资产数据建设,及时向人大报送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所需数据信息,支持配合人大通过联网监督系统开展国有资产监督工作。